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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肇事逃逸 却被现场带血轮胎花纹印“揪”出

2012-07-31 15:13 作者:鞠晓 王婷婷 来源:本网原创
7月24日20时10分许,在206国道临沂市河东区汤头办事处董官庄村路段的三叉路口,一辆摩托车由南向北在右侧车道正常行驶时,在路中间顺向行驶的一辆翻斗车突然向右打方向,右转弯变更车道,措手不及的骑摩托车人被翻斗车右前侧碰撞后倒地。

    案发现场留下的带血车胎印

    肇事车辆不同花纹的轮胎   

        大众网临沂7月31日讯(记者 李龙 通讯员 鞠晓 王婷婷)7月24日20时10分许,在206国道临沂市河东区汤头办事处董官庄村路段的三叉路口,一辆摩托车由南向北在右侧车道正常行驶时,在路中间顺向行驶的一辆翻斗车突然向右打方向,右转弯变更车道,措手不及的骑摩托车人被翻斗车右前侧碰撞后倒地,瞬间又被右后轮碾压,骑摩托车人当场死亡,翻斗车在颠簸后稍微一停顿,看到四周无人,在夜色庇护下,匆匆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

    案发现场惨不忍睹

        接警后,河东交警大队肇处科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位于206国道河东区汤头办事处董官庄村路段的一个三叉路口,南北方向属于宽阔的国道,向东的是一条水泥小道,一条摩托车被碾压后留在路面的数条白色沟状挫印从206国道路边延伸到小路下有三米左右,摩托车前轮朝向西北方向,前轮和车把被碾压成碎饼,现场一片摩托车零部件碎片,摩托车的东面是骑摩托车人,上身被压,血迹喷出三、四米,现场一片血腥,其状惨不忍睹。通过勘查,民警还在凌乱的现场发现了肇事逃逸车辆遗留的碰撞散落物和一条大货车右后轮双轮胎遗留在路面的带血的轮胎花纹印,奇特的是这个双轮胎花纹并没有和正常车辆一样,同一组轮胎应该使用同一种花纹的轮胎,也就是说花纹应该是一样的,但是案发现场留下的双轮胎花纹右侧一条是菱形花纹,左侧一条是折线状花纹,非常清晰。肇事车辆逃逸,现场没有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连夜奋战确定肇事车型

        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案发当晚,河东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7.24”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通知已经休息的事故处理科民警和办案民警加班,连夜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民警以事故路段周围为中心,继续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现场目击者和知情人;另一路是以现场附近为重点,根据现场大货车右后轮双轮胎遗留在路面的带血的轮胎花纹印痕,对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寻找有价值的线索。转眼间,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两个小时,正当调取监控小组的民警正在忙碌时,突然现场走访群众小组传来令人振奋的好消息,有一位目击现场者被民警找到。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表明,肇事车是一辆红色的拉沙翻斗车,后面没有号牌和放大号,由于其在肇事车后面,没能看到车前面特征。案件发生后,肇事车从沿着现场向东的小道向东逃跑。

    肇事嫌疑车使用的假号牌

        专案组领导根据肇事嫌疑车辆是红色的拉沙子翻斗车这一线索,立即安排调取监控组民警展开重点筛选工作。考虑到肇事车拉的是沙子,附近靠近河边沙塘的最近运沙路线,可能是经过北外环由西向东而来,晚23时许,在玉平河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民警首先调取距离案发地不远处西侧的北外环玉平河收费站监控录像,发现在事发时间前后一个小时1200余辆车中有两辆符合肇事嫌疑特征的拉沙子翻斗车经过,但是其中一辆颜色与目击者所说不一致已排除,民警初步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为鲁QD19XX号牌“蓬翔”大型翻斗车,但是监控显示此车只有前号牌,车后无号牌,也无放大号,与目击者看到的高度吻合。办案民警立即调取车辆信息,及时和车主河东区太平办事处的大张寨的陈某取得联系,此时已是凌晨2时。

    带血轮胎花纹印锁定肇事嫌疑车

        刚从睡梦之中惊醒的陈某说自己有两辆车,一辆是鲁QD19XX牌号,一辆是鲁QD27XX牌号,都是红色的“蓬翔”大型翻斗车。当民警在陈某的带领下来到停车场时,民警发现两辆一模一样的“蓬翔”翻斗车静静的停在那里,只是一辆悬挂着鲁QD19XX牌号,另外一辆没有悬挂牌号!乘着微微亮的天色,民警立即对这两辆车进行检验。经民警初步检验,鲁QD19XX牌号车辆右前侧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接着强光手电的明亮光线,民警在该车的右后侧车体上和右后轮胎壁上发现了大量散在的喷溅状血迹,更让民警兴奋的是,该车右后双轮胎花纹和案发现场遗留的带血双轮胎花纹印一模一样,双轮胎花纹右侧一条是菱形花纹,左侧一条是折线状花纹,此车就是肇事嫌疑车辆!但是仔细的民警在查看该车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以及车架子号时,发现该车号码不是鲁QD19XX,应该是鲁QD27XX!究竟是怎么回事?满腹疑问的民警随即询问了车主,原来车主陈某的鲁QD19XX牌号车办有玉平河收费站的月票,而且此车已经停运,鲁QD27XX号牌车没有办理收费站的月票,所以为了省过桥费,就张冠李戴,将鲁QD19XX牌号挂在了同是红色的同类型的鲁QD27XX牌号车上。但是,车主陈某并不知道自己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如实提供了自己的驾驶员是河东区汤头办事处柳家五湖村的刘某。经过十二个小时的连夜奋战,案件终于揭开了真实面目。

    迫于压力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在车主的带领下赶到司机汤头办事处柳家五湖村的刘某的家中,可是刘某早已经逃之夭夭,不知去向!为尽快抓获逃逸者刘某,民警向刘某家属做了大量动员自首思想工作,耐心的给他们讲法律讲政策,阐明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们积极配合民警的工作规劝刘某自首,刘某的家人深刻认识到了肇事逃逸的严重错误和极大危害性,表示要主动积极的与逃逸的刘某联系并劝其自首。26日9时,逃逸36个小时之久的刘某,最终迫于强大的法律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河东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供述,案发晚上8点多,当时从沂河西岸的兰山区沙塘拉的满满一车黄沙准备送往位于河东区的一建筑工地。在沿着河东区北外环路由西向东行驶到与206国道交汇处左转弯驶向国道,沿着国道由南向北继续行驶了100米,来到了向河东区汤头办事处董官庄村右转弯的三叉路口时,从中间车道向右变更车道右转弯时,没注意到右侧的摩托车,在车头已经转弯下路时,后轮还在国道上,突然听到“砰”了一声,从车右后视镜看到一辆摩托车被自己的车右侧撞倒,接下来摩托车被自己的翻斗车右后轮压过去,颠簸了一下,知道坏事了,人肯定不活了,如果受害人是附近的,家属会赶来打他,又看到天黑没有路灯,四周没人看到,车辆是假牌子,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被拘留,于是刘某便心存侥幸趁着夜色庇护驾车逃跑。

        在逃逸途中,刘某驾车沿案发路段的董官庄村村内小路先是向东逃跑,后又向北绕行上了206国道,沿着国道由南向白继续绕行了一大圈后,最终将车停在了案发现场以北的河东区汤头办事处玉平河停车场,在途中刘某随便找了个地方就将车上所载沙子卸掉,由于当时慌张,事后刘某自己也想不起卸载沙子的具体地点了。考虑到肇事车辆不是自己的车,警察不会找到自己的头上,于是放好车后没有告诉任何人事故情况,就连夜坐车跑到了青岛躲避。没想到的是案发后十二小时,民警就找到了他的家中,在家人的规劝下,刘某也意识到躲是躲不掉的,于是在26日9时,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了。至此,经过河东交警不辞辛苦的努力奋战,“7.24”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等待刘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ll

    (责任编辑:韩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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