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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一男子酒后讨“加班费” 殴打老板被刑拘

2012-09-01 15:32 作者:刘琳 薄延超 来源:本网原创
沂南一男子张某因不满其老板为其安排的工作,嫌弃工作累工钱低而要求老板加薪,并在酒后将其老板殴打致轻伤。8月30日,沂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将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大众网临沂91(记者 庄红 实习生 周丽丽  刘琳 薄延超沂南一男子张某因不满其老板为其安排的工作,嫌弃工作累工钱低而要求老板加薪,并在酒后将其老板殴打致轻伤。830,沂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将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经了解,家住县城的赵某承包了在县城文化路西段A小区的车库地面工程及县城B小区工地上的零活,起初赵某安排其工人张某在A小区工作,后来根据工程进度调赵某去B小区,岂料赵某嫌弃B小区工作太辛苦,自行跑回了A小区。715日中午放工后赵某领着工地上的工人一起吃午饭,期间工人们还一起饮了酒,饭后在工地车库中休息时,张某便开始埋怨工钱低,活又重又累,又不给其加班费,随后与赵某发生争执,张某遂上前推搡赵某,并对其拳打脚踢,致使赵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肘关节脱位、鼻骨骨折。后赵某之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830,沂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将张某抓获归案。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zll)

    (责任编辑:韩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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