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寇润涛
“因涉嫌欺骗消费者,耐克被罚487万元。”10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首次对外披露了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案。
同款耐克鞋,美国卖的有两个气垫,而中国卖的仅有一个气垫。在将此事举报了一年后,职业打假人王海10月25日才从媒体上得到这个消息。可王海反问:“对耐克来说,罚487万,有用吗?”
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实施“双重标准”,从来不只是耐克一家。
“跨国企业不是大善人,中国国家标准低,他们自然会入乡随俗,降低服务标准。”零售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观察者马岗说。
“我需要一份书面证据去告他”
10月30日,午饭过后,在北京朝阳北路一家咖啡店里,王海不断刷新自己的微博和邮箱,等待着与他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联系。
五天前,媒体曝光耐克公司因双重标准被罚487万元,这个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作为举报人兼消费者,王海也在自己的微博中再次声讨耐克的“双重标准”。
经济学家马光远也在微博中写道,“这不是跨国公司第一次对中国市场采取双重标准,但这似乎是中国执法部门第一次对这种行为进行惩罚。”
北京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10月24日,他们之所以专门向媒体披露耐克公司被罚一事,主要是因为这是北京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首张罚单。而“之前也有类似的消费者投诉,但都是调解、协商解决,还真没罚过,这次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事实明确,想赖也赖不掉”。
不过,作为举报人的王海却是通过媒体才得知此事。
王海打开一年前发的一条微博。2011年9月6日,王海在微博中爆料:“耐克减配版篮球鞋忽悠中国大陆消费者,Nike Zoom Hyperdunk 2011篮球鞋在中国大陆售价1299元人民币,同款鞋美国售价125美元(约合人民币780元)。让人想不到的是除了价格歧视外,在美国卖的同款鞋有两个zoom气垫,而大陆卖的却只有一个气垫。”
2011年6月24日,耐克公司发布了新一代高性能篮球鞋“Nike Zoom Hyperdunk 2011”。同年8月5日,该款鞋登录中国市场。
王海指着当时他从耐克官方网站上复制的一张广告页,“后掌和前掌ZOOM AIR使起跳更顺畅,落地更平稳”。正是因为这几个字,他在这款鞋上市一个月后赶紧买了一双。
但拿到篮球鞋后,王海仔细观察了下鞋底部,后跟有气垫,前掌却没有气垫。
同年9月6日,王海到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对耐克公司进行了举报,同时在微博上进行爆料。
很快,王海的爆料引来无数网友的关注,网友“大木游花园”感叹道:“连篮球鞋都会有阉割版!”
甚至,一位网名叫“龙柒”的消费者将自己买的“Nike Zoom Hyperdunk 2011”篮球鞋切断了鞋底,让心存怀疑的人们一探究竟——结果是鞋底确实只有一个气垫。
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站出来,“耐克造假门”被推向了舆论浪尖。(责任编辑:周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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