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新闻聚焦 >

男孩捡两汉时期等级最高且唯一的皇后之玺后上交

2012-12-02 13:09 作者: 来源:华商报
一件文物究竟是不是一级甲等,换言之是不是“国宝”,要经过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而且鉴定专家必须共同在场,至于鉴定时所持的标准,首先不是文物价值几何,最重要的是它必须是中华文明发展的重要见证,有了这一层意义,才能被认定为“国宝”。

     

     知识普及:什么样的文物算是国宝级?

     

     

     

        馆藏文物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这三个等级,其中最高级别的一级文物又分为甲、乙两个等次,而只有一级甲等文物,才可以称为“国宝”。一件文物究竟是不是一级甲等,换言之是不是“国宝”,要经过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而且鉴定专家必须共同在场,至于鉴定时所持的标准,首先不是文物价值几何,最重要的是它必须是中华文明发展的重要见证,有了这一层意义,才能被认定为“国宝”。

     

      严格说来,“国宝’’不是一个标准化的科学名词,将珍贵文物称为“国宝”,大概是受了日本的影响。因为他们早就由国家制订了《国宝保存令》,无论公私收藏的珍贵文物,凡是被国家专门机构定为“国宝”的,收藏者自己绝对无权处置。(摘自百度百科)

    13岁男孩捡到国宝皇后之玺上交 45年后受表彰
    孔忠良本报记者周艳涛摄

        40多年前,13岁小学生孔忠良在放学途中捡到一块白色石头并上交国家,没想到这是国宝文物“皇后之玺”。昨日上午,陕西省神州汉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举行“保护大遗址、弘扬汉文化”总结表彰大会,对孔忠良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第一次受到表彰的孔忠良激动地说:“没想到,45年了还有人记得我。”

    水渠边捡到“皇后之玺”

       “40多年前,一位少年捡到一枚上面刻有‘皇后之玺’的玉石印章后,立即与父亲送到国家文物部门,现在这枚国宝文物就陈列在陕西历史博物馆。”在表彰会上,基金会秘书长、杜陵保管所所长王京平特意在大会发言时提到孔忠良的事迹。

       1955年出生的孔忠良如今已头发花白,在咸阳韩家湾务农。孔忠良回忆说,那是1968年9月的一个下午,当时只有13岁的他放学回家,在渠边发现一枚发光的白色小石头,就小心翼翼地装进书包拿回家,他父亲孔祥发看后说是一枚印章,可能是文物,要好好保护,把它上交国家。第二天,孔忠良和父亲把这枚小石头送到陕西省博物馆(现在的碑林博物馆)。经专家鉴定,这是块上好的新疆和田羊脂玉,玉石上雕刻的是一只螭虎,更让专家惊讶的是玉石上雕刻着“皇后之玺”四个篆体字,艺术价值极高。

    13岁男孩捡到国宝皇后之玺上交 45年后受表彰
    『皇后之玺』底部

    为吕后之印是国宝级文物

        专家们查阅许多古代文献,发现《汉官旧仪》上记载有:“皇后玉玺,文与帝同。皇后之玺,金螭虎纽。”而“皇后之玺”的发现地在吕后与刘邦合葬的封土之西约一公里的陵园之内,其形制、式样、印文内容及字数均与文献所载相符,经研究、鉴定,当为吕后之印玺无疑。

        孔忠良说,当时有专家激动地说,这就是西汉吕后的“皇后之玺”,价值连城!而他和父亲听说是珍贵文物后,毫不犹豫地上交了。“它是我们的国宝,给国家肯定有很大的价值,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嘛。”孔忠良说,当时他们没要任何报酬,博物馆的一位领导给了他和父亲20元作为回家的路费。

         后“皇后之玺”便存放在陕西省博物馆,1991年陕西历史博物馆改建后,“皇后之玺”成为镇馆之宝之一。

    前两年补发了证书

        前两年,博物馆向他补发了证书。上交国宝后,孔忠良再没见过“皇后之玺”,也没有受过什么表彰。

     

        王京平说,陕西省神州汉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是全国唯一一家汉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会,今年4月成立。在准备表彰为大遗址保护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时,他听一些专家说当年有个13岁的少年捐赠了国宝,便专门到村里去寻找。昨天,第一次受到表彰的孔忠良显得有些激动:“没想到,今天还有人想到我。虽然我的日子过得不算很好,但我没有为我无偿捐出这样的无价之宝后悔过,我还会一如既往地为保护国家文物做贡献。”
    13岁男孩捡到国宝皇后之玺上交 45年后受表彰
    『皇后之玺』

    皇后之玺

        高2厘米,边长2.8厘米,重33克,以新疆和田羊脂白玉雕成。该玉玺玉质之精美,螭虎造型之生动,玺文字体之规整大气,雕琢技法之娴熟,都是罕见的。迄今为止,“皇后之玺”仍是两汉时期等级最高且唯一的一枚帝后玉玺,属于国宝级文物。

    (责任编辑:李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