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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某公司一男子借职权私用公款8万余元被拘

2013-01-29 18:25 作者:庄红 赵国秀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近日,临沂市区一家公司在核对销售金额时,发现该公司的业务经理马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8万余元自用,经民警侦查,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大众网临沂1月29日讯(记者 庄红 见习记者 赵国秀)近日,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案情,临沂市区一家公司在核对销售金额时,发现该公司的业务经理马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8万余元自用,损害了公司利益,经民警侦查,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自兰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案后,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了侦查工作。办案民警调取了该公司的销售记录,相关合同书,发现马某于2009年至2010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利用担任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于2009年年底将该公司与某客户的部分工程款6万元以公司名义私自支走自用;2010年9月份他又将公司向某客户单位所交纳的20000元保证金以公司名义私自支走,公司经多次向马某催要,其拒不归还。 

        前期证据确定后,办案民警将马某依法抓获。讯问时犯罪嫌疑人马某心里明知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却装出一副情绪激动、暴躁、无辜的表情,指手跺脚,谎称自己是清白的,并没有侵占公司的工程款。民警稳住阵角,依法摆出各种证据材料,一一对其进行对质询问,还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和民警说服教育下,犯罪嫌疑人马某终于支撑不住一会就“蔫了”,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承认拿到工程款后,心生贪念,先后将8万余元占为已有。 

        目前,因犯罪嫌疑人马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zgx

    (责任编辑:白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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