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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商铺被强拆 世茂称因拖欠电费

2013-04-01 15:45 作者:本网记者 来源:大众网烟台站
近日,大众网烟台论坛出现一篇《坑爹的烟台世茂国际...合同不到期就断水断电强行驱赶业户》帖文(http://club.dzwww.com/thread-31676624-1-1.html),引起网友热议。帖中反映,王女士在烟台世茂百货租了一个商铺,并签订五年的租赁合同,可合同刚过去两年零五个月,烟台世茂就单方面解除合同,断水断电强行驱赶业主搬迁。

      

       店铺玻璃上贴着的维权条幅

      

       租商铺5年的租赁合同  

       世茂百货给店铺发出的催告函

     

      大众网烟台3月30日讯 近日,大众网烟台论坛出现一篇《坑爹的烟台世茂国际...合同不到期就断水断电强行驱赶业户》帖文(http://club.dzwww.com/thread-31676624-1-1.html),引起网友热议。帖中反映,王女士在烟台世茂百货租了一个商铺,并签订五年的租赁合同,可合同刚过去两年零五个月,烟台世茂就单方面解除合同,断水断电强行驱赶业主搬迁。

      租赁商铺五年期限还未到

      世茂百货突然要调整位置

      根据帖子中反映的问题,大众网记者联系到业主王女士,据其介绍,2010年12月,她在烟台世茂百货租了一个72平米的商铺开酸奶店,并签订了5年的合同。没想到刚过2年多的时间就发生了变故。3月10日,她的酸奶店还在正常营业,世茂百货的工作人员却带着另一个商家来到店中,不停地比划着如何装修。但此时她还被蒙在鼓里。11日,世茂法务代表李凯来到酸奶店,称要将店面收回去,并要将她的店面从西南门门口处调到大厅里面某个位置,面积也由原来的72平米变成了40平米。

      “这个位置靠门,来来往往顾客多,到了大厅里面位置变差,顾客势必减小,将直接影响到利润。再加上调换后店面变小,现在屋里的很多设备都没法搬迁过去。”于是王女士表示,要想让她搬出去就要给60万元的经济补偿,否则就要干到合同到期。对于王女士的要求,世茂回应“不可能”,双方谈判失败。

      业主:

      店铺被强拆损失一万多

      质疑世茂百货店大欺人

      18日,王女士接到了世茂百货发出的催告函称,王女士经营的酸奶店因为单方面原因,拖欠世茂百货2010年12月11日一2012年11月20日的电费费用合计10496元。要求王女士于3月18日前缴清所有款项,否则世茂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店铺的违约责任,包括不限于停止向店铺提供空调、供电、供水和其他管理服务或者解除合同。接到此函之后,王女士及时做出了催告函的答复函,并声称她严格按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拖欠何费用的事实。

      王女士告诉记者,25日下午,世茂百货有关负责人再次找她商谈此事。这次,王女士将补偿金额降低到20万元,但对方也没有同意。

      25日下午5时许,世茂百货工作人员提醒王女士,从25日晚将会给店铺停水、停电。26日一早,王女士来到店中发现,因为停电一夜,店中保鲜柜中的酸奶、面包、冰激凌等等都出现了问题,直接损失达1万多元。

      26日中午,世茂百货工作人员再次提醒王女士,27日晚将强拆她的店铺。28日一早,王女士发现自己的店铺已经被拆个精光。

      “真是店大欺人,这样一个大品牌的公司怎么能单方面违背合同,去欺负一个下岗职工。”王女士表示,签订的合同也在,明明写着我与烟台世茂百货签订了2010年一2015年的五年合同,同时合同上也注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乙方商铺的面积和位置,但是事先必须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现在我不同意搬迁,他们却先停电、停水,然后强制拆迁确实太过分了。

      王女士强调,针对强拆店铺,世茂百货必须要做出合理的解释,给出必要的补偿,否则不会罢休。

      世茂:

      强拆店铺因催缴电费未果

      商户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针对王女士反映的情况,29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烟台世茂百货市场推广部副经理杨维鹏。据他介绍,本次强拆王女士店铺的原因并不是其所说的世茂要进行商铺调整,捏造她拖欠电费,然后对她的店面进行强拆。根本原因在于,王女士的商铺欠了世茂百货1万多元的照明电费,多次催缴未果。达到解约的条件后与她解了约。但解约后,王女士老是不撤走,我们只能进行强拆,把她的东西清出去。

      之前王女士声称自己的电费已经缴清了,并且每个月的电费单据都保存着,那拖欠的这1万多的照明电费是如何产生的呢?杨经理表示,我们不否认王女士每个月都缴过电费,但是她的照明电费却一直没有缴。

      这又是怎么回事?据杨经理介绍,这个问题要归结到王女士租店面的时候没有将照明电报在她的用电需求中,并默认照明电应该是商场免费给她提供。所以她在用电需求中,只是报了酸奶机、冰箱、冰柜这些范围的用电,我们就只将这些线路接在她的电表上,但是照明的没有报,所以就没有接到她的电表上,因此一直没有收费。2013年烟台世茂百货检查所有的线路、管路,发现王女士店铺的照明电从2010年12月11日至2012年11月20日都没有缴费。于是,世茂通过排查整个线路总表用电量以及各家商铺的电表用电量,算出这段时间王女士未交的电费是10496元。并且及时通知她进行了线路改造,王女士也同意了。从2012年11月20日以后的照明费用都已经交了,那就是她默认了照明电应该缴费,所以就应该把之前的费用也缴清。但是,我们多次催缴电费没有结果,只能采取断水、断电的做法。

      对于王女士声称,3月10日,世茂百货工作人员带着另外一个商家到店里去比划装修的事情,杨经理表示,他对此事并不知情。“针对王女士多日不冷静的做法,世茂总部已经批示烟台世茂百货对于其未缴清的电费,以及因为此事造成的名誉损失进行法律诉讼。”杨经理表示,正常的话烟台世茂百货下周将会到芝罘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是王女士觉得世茂百货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事情的下一步会如何进展,大众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周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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