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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一男子无证驾驶被高速公路交警查获

2013年06月27日 09:12 作者:庄红 邵长宣 李伟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驾驶车辆--自学成才”的沂南县驾驶人代某因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聪明”的他便伪造并套用了一本老乡李某的驾驶证,驾驶轻型小货车往返沂南与费县运送毛鸭。 26日,在途经日兰高速公路费县收费站时,被在站口执勤的临沂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依法查获。
        大众网临沂6月27日讯(记者 庄红 通讯员 邵长宣 李伟“驾驶车辆--自学成才”的沂南县驾驶人代某因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聪明”的他便伪造并套用了一本老乡李某的驾驶证,驾驶轻型小货车往返沂南与费县运送毛鸭。 26日,在途经日兰高速公路费县收费站时,被在站口执勤的临沂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依法查获。
        据介绍,当日上午9时20分许,带领民警正在日兰高速公路费县站口开展客货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的临沂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李伟,发现一辆挂有鲁Q3XXXX号牌满载毛鸭的轻型货车向站口驶来,也许发现有执勤民警,货车驾驶员在采取紧急刹车的同时欲打方向准备从远离执勤民警的站口驶上高速。“这车有问题”。执勤民警当即判断并立即示意该车停靠站口广场依法接受检查。经民警对其驾驶证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字体与公安机关制证字体有所差别,凭着多年的查缉涉牌涉证工作经验,执勤民警断定该驾驶员的驾驶证有伪造、变造的嫌疑,执勤民警遂即通过网上比对查询,发现该驾驶人代某无驾驶证信息。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代某承认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事实,所使用的证件是套用别人的,民警随将代某依法带回中队进行处理。
        据代某交代,他是沂南县某镇人,2011年秋季开始就随其本家二叔自沂南向费县、临沭等地运送毛鸭,虽未学过驾驶技术,但通过近两年的随车观察,他慢慢学会了有关驾驶技术,在送货过程中其二叔有时疲惫,他便接手继续驾驶,虽未通过正规驾校学习,但也无师自通,至现在驾驶技术较为娴熟。其间,其二叔有事忙不过来时就安排他单独开车运送。代某为方便在路上行驶和以防被交警查纠,前段时间,他花300多元从黄牛手中买了这本套用别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抱着侥幸的心理,原本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却终究难逃交警慧眼。
        执勤民警依法将套用驾驶证和车辆扣留,并对车上毛鸭联系其他车辆进行了转运。目前,戴某将面临严厉处罚。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套用他人的证件,也不要用假证驾驶车辆,更不能无证驾驶,否则就会像代某一样“聪明反被聪明误,损失了钱财不说,还耽误事”。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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