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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满眼尽是"武媚娘同款" 个人买家却很少问津

2015年01月09日 09:03:00 作者:孙飞霞 左肖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记者仔细查看这些同款产品发现,除了常见的同款服装、发饰、面具、口红和眼影等电视镜头里出现频率较高的道具外,还有些卖家还用出镜频率较低的象棋、扇子等为宣传噱头,甚至还有卖家卖的明明是现代的运动鞋或高跟鞋,也在宝贝标题里加上了“武媚娘同款”字样。

       从刚开播时的“波涛汹涌”到现在的“大头贴”,电视剧《武媚娘传奇》近来一直是热点话题。这不,连带着各种“武媚娘同款”也已在网上火热开卖了。

      7日,记者在淘宝网输入“武媚娘同款”为关键词,还没点击,网页便推荐出“武媚娘同款耳环”“武媚娘同款古装”“武媚娘同款眼影”“武媚娘同款首饰”“武媚娘同款面具”等10多项热词搜索,甚至还在热词背后提供了“皇后”“贵妃”“传奇”等字眼为第二关键词。

      记者仔细查看这些同款产品发现,除了常见的同款服装、发饰、面具、口红和眼影等电视镜头里出现频率较高的道具外,还有些卖家还用出镜频率较低的象棋、扇子等为宣传噱头,甚至还有卖家卖的明明是现代的运动鞋或高跟鞋,也在宝贝标题里加上了“武媚娘同款”字样。

      另外,记者还发现,不相关的产品多数都只在宝贝标题中使用了“武媚娘同款”字儿,而相关的产品除了宝贝标题含有“武媚娘同款”的关键字外,还会在页面上附上数张剧照。

      记者选取“武媚娘同款古装”进行搜索发现,这些同款古装样式各不相同,有贵妃装、侍女装、襦裙装数个款式,而且有的同款服饰的价格也从158元到6500元不等。随后,记者咨询了一家名为“绝配佳人”的卖家,该店客服人员称,他们是从去年12月9日开始销售电视剧《武媚娘》中的同款服饰,一共7 套,从华丽的贵妃装到清纯的侍女装都有,价格也从110元到568元不等。

      “服装是按图仿制的,布料也是自己配的,我们保证质量的同时还能保证款式和电视剧是一样的,而且还支持无理由退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们的武媚娘同款已经销售了80余套,大部分买家都是经营影楼的相关人员,个人单独购买的较少。”该店客服人员介绍说。

      延伸调查 

      “同款”经济屡次吸睛,淘宝平台称只是一种营销手段

      打着明星同款名目销售的商品确实不少。7日,记者在淘宝网搜索“同款”便出现了100多页商品。甚至搜索热词还提供了“电视剧匹诺曹同款”“明星同款”“韩国明星同款”“范冰冰同款”等各种各样的同款服饰。

      这些商品的标题中均明确提及了明星的名字或者电视剧的名称,甚至还有不少商品直接采用了明星穿着此款商品的照片。

      卖家的这种营销行为合适吗?淘宝网客服人员表示,买家如果觉得卖家的行为不合适可以进行举报,淘宝会介入核实,审查以后会根据结果进行处罚。

      卖家的此种卖同款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该客服人员认为这只是一种营销手段,不算侵犯明星肖像权。

      律师声音 

      卖家可能存在两种侵权 

      卖家经营“同款”行为真的不侵权?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加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规定,未经他人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名字谋取利益的属于侵权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卖家销售电视剧同款的东西可能存在两种侵权,一种是无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电视剧的剧照、文字、音频等;还有一种侵权是电视剧里的服饰可能申请过了知识产权,这样一来,又是对这款服饰设计的侵权。”徐加莹说,卖家使用电视剧里的服装及商品是否侵权则需要看服装、商品是否进行了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即有无权利人。如有,其他商家就不能私自使用,网店仿款便涉嫌第二种侵权。

      徐加莹还表示,日常生活中侵权的事情很多,例如超市里播放的明星歌曲,未经创作人授权许可,便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播放便是属于侵犯原作者的知识产权,不过由于发现举报的少,创作者进行维权的案例也少之又少。

      记者 孙飞霞 左肖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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