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临沂众筹呼唤行业规范 首个咖啡厅经验或可借鉴

2015年04月24日 08:14:00 作者:杨帆 赵辉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连日来,“鲜益鲜购”事件持续发酵,也将“众筹”这个词汇反复推向公众的视野。抛开事件背后的是非曲直不论,很多投资者表示“掏钱也是一时被感染,现场‘拍脑袋’决定的”,“跟着信任的大哥走,他投我就投了”……作为近年来“野蛮”生长的崭新投资方式,人们不禁要问,众筹之路应该怎么走?有没有规范的路径可循?

      与形形色色的各式咖啡厅类似,位于万兴都内的羽翼咖啡被简约的木质装饰包裹着,在这随处可见“鸡汤”类书籍,让消遣者享受一片安宁。殊不知,这家咖啡厅在创业圈里享受盛名,因为其有着一个特殊的身份——临沂首家通过众筹模式成功经营的餐饮机构。从去年10月份众筹营业至今,羽翼咖啡厅不断成为众筹路演的舞台。

      成功经验 

      凡事讲规矩,才能筹人、筹智、筹消费 

      23日,记者见到了羽翼咖啡厅“掌柜”孙百涛。谈及当初在临沂第一个吃众筹“螃蟹”,孙百涛表示是与志同道合的田雪鹏、董婧、孙伟联合做起来的,而他们随后又成立了众筹圈家喻户晓的“股东汇”平台。“我这家咖啡厅2010年开始营业,当初借助起司蛋糕一招鲜,营业额已十分可观。”在众筹路演时,通过店面硬件展示及晒出近3个月的营业流水,孙百涛信心满满为店面估价50万元,制定的规则是以每人2000元为投资“门槛”,超额投资不建议,投资者享受股东权益,但不得干涉经营。

      当时,众筹在临沂依然是个十分新鲜的概念,没有成功经验可遵循,也没有专门的平台可以利用,羽翼咖啡厅边摸索边“尝鲜”。2014年10月,孙百涛对外发出众筹公告,短时间内便吸引了100余位投资者,并筹集20余万元资金。“我现在反思自己每一步的成功,得益于凡事讲规矩,按照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去运作。众筹结束后,我们股东很快选出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制度,咖啡厅每个月都会制作财务报表,上传至股东群公示,凡事透明获得了股东的认可与欢迎。”孙百涛说。

      “事实证明,众筹是一种筹人、筹智、筹消费的新型商业模式,值得推广。”孙百涛说,通过众筹吸引来的100余位股东为咖啡厅带来更多的人气,股东大多有着自己的事业和合作伙伴,不管是洽谈还是私人请客,咖啡厅成为首选。而股东也是咖啡厅的主人,自然希望所投资的项目好上加好,股东间的头脑风暴也成为咖啡厅发展的新方向,通过咖啡厅这一终端,股东们也成为朋友甚至新的合作伙伴。

      建公信力中介平台,临沂众筹经验已向全国“复制” 

      股东在咖啡厅消费是否免单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协议,股东消费最多能享受打折优惠,不过每个月可以到店内最多免费消费4瓶红酒,并能领取合作餐饮单位的代金券。今年春节,咖啡厅还为每位股东赠送了12瓶红酒作为分红,这让股东更加坚定了当初选择的正确性。孙百涛认为,咖啡厅的平稳运营离不开股东的支持,但只有严格制度管理的企业才能赢得股东的信任,才能谈得上长远发展。

      羽翼咖啡试水成功,一下子点燃了临沂各界的众筹热情,各种谋求众筹的项目也纷至沓来。经过亲身摸索探路,孙百涛与众发起人看到,除了规范、透明的制度约束,建立一个有公信力的众筹中介平台,对项目本身进行筛选,对筹集的资金进行第三方监管,也是众筹之路走好、走远必不可少的条件。

      于是,在羽翼咖啡众筹成功的基础上,同年10月份,一家致力于股权众筹服务机构——羽翼资本在田雪鹏、孙伟、孙百涛等人的筹划下应运而生,并在此基础上衍变为股权众筹B2C服务平台——股东汇,迅速成为省内知名的创业梦想者及投资人的合作平台。

      “目前,经过股东汇平台的严格筛选,我们又众筹了涑河游船、丽江羽翼酒吧等项目,其中后者的众筹合伙人遍及全国40多座城市。”孙百涛介绍说,目前股东汇还与华鑫证券合作,在全国各地筛选优质的餐饮、客栈酒店项目,并将于下月赴济南展开众筹路演,“届时,你走到国内其他城市,看到冠名前加上‘羽翼’字样的酒店一定要光顾,它就是我们众筹成立的。”

      各界纵论 

      临沂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建成:众筹模式信息“对称”非常重要 

      朱建成教授解释“众筹”时说,其直接翻译自国外crowdfunding一词,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投资者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其特征是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

      据朱建成介绍,众筹模式在国外出现较早,最初主要用于唱片等艺术类产品的筹资。在中国,众筹网站兴起的时间并不长,众筹网成立于2012年年底,电商巨头开始涉足众筹也是近年的新鲜事。像京东金融上线众筹平台,淘宝、百度金融也纷纷试水众筹平台。

      “查阅京东发布众筹项目不难看到,主要是一些智能硬件和娱乐产品。从淘宝众筹平台的项目来看,似乎成了一些创意产品的预售平台。”朱建成表示,在股权众筹尚处于“野蛮生长”的阶段,电商平台更愿意将产品众筹作为试水的领域。

      然而,朱建成却认为电商平台的基因并不一定适合众筹这个模式。“众筹的商业模式是证券交易所的模式,是一个金融模式,它恰恰不是一个电商的模式。”在他看来,众筹是C2B模式,是一个社交模型,是一个人人信用的模型,而不是流量模型,这些特点使得众筹与电商现有的模式是不相符的,“做惯电商的人,要重新转变众筹思维。”

      “另外,众筹成功要具备两个因素,一是信息对称,即众筹项目对于项目支付者来说,其商业计划、成本结构非常清楚,项目的支持者对于项目发起者的信息也是对称的,项目发起人也可以获得支持者所有的数据和信息;第二是信任,用户是对项目的信任,而不是对于平台的信任。众筹模式是基于人和人的关系,而不是人和平台的关系。”

      亿盛投资公司总经理邓相龙:众筹模式“领先”现行规则 

      在我市金融投资界资深人士、亿盛投资公司总经理邓相龙看来,众筹主要分为四大类,涵盖了产品众筹、公益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目前,国内股权众筹还面临重重政策、法律障碍,而产品众筹出资人获得的是产品或服务,因为面对的法律风险小很多,所以当前京东、淘宝等发起的众筹项目多集中在产品领域。”

      针对临沂人身边越来越多的众筹活动,邓相龙表示,层出不穷的P2P网贷属于债券众筹范围,而网友或众多市民众筹开店、创业项目则具有股权众筹的色彩,“众筹模式很新,发展也很迅速,特别是股权众筹作为一个全新的股权形式,现行《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已跟不上它的迈步节奏,导致监管空白与乱象频生。”

      邓相龙以现行的规则为例说,公司增资扩股要确定法律承认与保护的“名分”,就要到工商部门变更注册信息,确定新增股本的地位;或在股权流通市场进行登记,“现在股权众筹面临的是没人给认证为股权的尴尬,因为没有合法的‘名分’,到相关部门去只能以流资看待,无法获得股权对等的权益。”

      “特别是当前很多餐饮众筹项目,筹集资金相当于预售消费券,金额往往都不高,现有的法规制度很难将其纳入。”邓相龙说,众筹路演中,筹资者往往突出宣传自身项目的前景,却忽略或有意隐瞒投资的风险,这是与规范的股权投资差距最大的,应该客观地将风险进行披露,由此引来的投资人才会与你真正一条心。

      “令人欣喜的是,去年底,在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支持下,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这预示着众筹将进一步走向‘阳光’,在发展中推进法治,众筹之路才能越走越宽。”邓相龙说。 记者杨帆 赵辉

      记者观察 

      股权众筹何时“飞入百姓家”? 

      一方是有着创业梦想、满脑子是创富机会的创业者,一方是手中有闲置资金、苦寻良机的投资者,借助股权众筹平台,双方成为合作伙伴。然而,看似双赢的合作,却也面临着监管措施不及时不全面的尴尬局面。

      23日,记者先后咨询了市金融办及工商部门,关于股权众筹可能面临的问题,前者回应“暂不属部门管理”;后者同样没有相关的监管办法,可能涉及的企业信息变更还不适用于投资方为创业者的注资管理。

      不过记者检索发现,去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义、准入、职责,以及融资者与投资者都有明确的界定。意见稿禁止股权众筹平台做自融业务,不能对众筹项目提供对外担保或进行股权代持,更不能利用平台自身优势获取投资机会或误导投资者等行为。

      对于融资者,意见稿要求其不得一个项目多方融资,即不能在同一时间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权众筹平台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融资,在股权众筹平台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融资信息;同样不能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对于投资者,意见稿要求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个人则要求其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并能够提供相关财产、收入证明。 记者杨帆 赵辉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