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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7家不合格加油站被贴封条 停业整顿6个月

2015年12月12日 09:04:00 作者:王富军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11日,临沂市经信委联合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对兰山区、罗庄区共7家油品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加油站设施进行了查封。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共对7家油品抽检不合格加油站进行了联合执法,对加油站部分设施贴上了封条。

      11日,临沂市经信委联合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对兰山区、罗庄区共7家油品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加油站设施进行了查封。

      11日上午,检查组执法人员早早地来到了位于半程镇的兰山区东升加油站。据了解,在加油站油品抽查中,东升加油站的部分柴油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检查人员先对加油站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加油站部分设施贴上了封条。

      据加油站负责人介绍,由于没有及时清罐,导致了部分柴油油品不合格,了解到油品不合格将给大气造成污染,该站在以后的整顿中,将购买更清洁、更环保的油品销售。

      检查人员介绍,劣质燃油不仅会对机动车辆的发动机造成损害,如果油品中硫含量过大,可造成设备腐蚀,燃烧时生成的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还会腐蚀汽缸和排气管,同时会严重污染空气。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共对7家油品抽检不合格加油站进行了联合执法,对加油站部分设施贴上了封条。按照规定,7家加油站需停业整顿6个月,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并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出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停业整顿期满前半个月可以向属地主管部门提出整顿完成、恢复经营申请,由经信、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后,才能恢复经营。

      下一步,市经信委将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继续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工作,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定期通报处罚情况的方式,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达标车用燃油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加强对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全市范围内销售的车用燃油全面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记者王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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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等有关通知要求,市经信、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市辖区加油站销售的车用燃油进行了九次集中抽检行动,累计抽检619户加油站销售的车用燃油1213批,经检验合格856批次,不合格150批次。近期组织抽检50个加油站,100个样品,不合格7个,合格率为93%。全市累计抽样样品数2320个,抽检不合格的368站已全部立案调查,罚没款548.9万元。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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