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卡、洗浴卡、美容卡……近年来,方便、实用的预付卡消费备受市民推崇。
15日,记者对各种预付卡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乱象丛生,由于缺乏监管,有的商家卖完卡就玩“人间蒸发”。此外,部分预付卡不记名、不补办,导致消费者丢卡后损失巨大。
记者调查
老板卷款“跑路”,消费者吃哑巴亏
一卡在手,付款方便,不用担心找零,不用携带现金,还能享受折扣,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办卡一族”。“现在很多商家都办卡,一次性交几百块钱,能享受很多优惠。”参加工作不久的小刘说,为了携带这些卡,她特意买了一个卡包。
记者调查发现,和小刘一样,大多数年轻人手里都会有几张卡片。而中老年人则认为,办理现金卡不如把现金攥在手里踏实。
部分商家携款“跑路”的事件层出不穷,主要涉及洗车、洗衣、洗浴、美容、健身等消费领域,这让在享受方便的“办卡一族”非常苦恼。
“我曾办了一张100元洗车卡,只用了两次,这家店就因为拆迁消失了。”张女士说,她原来是这家洗车店的老主顾,后来店家推出洗车卡,每次洗车都有优惠。她便办了一张,可是没想到只用了两次,洗车店便消失了。
“现在洗车店变成了一片废墟,店主手机也停机了,办卡的不只我一个人,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张女士说,碰到这种事情只能自认倒霉。
不挂失、不补办,卡丢了只能认倒霉
15日,记者走访多家美发店、饰品店、洗车店和大型超市发现,多数发卡单位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而对于预付卡管理办法的看法,多数负责人称不知情。
“我们给顾客办理卡片时,登记、付款金额相对比较随意,但都按照个人意愿办理。”市区解放路上一家美发店的工作人员说,办卡时,只需要顾客提供姓名和电话,不需要其他证件。
“如果顾客的卡丢失,可以挂失和补卡,但我们对卡内金额的损失概不负责。”该工作人员称,为了防止卡片丢失造成损失,顾客办卡时一定要设置密码。
在临沂的各大超市和商场,单人购买多张不记名卡片,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等详细的个人信息。“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只用来购卡,如果卡片丢失,不挂失、不补卡。”市区沂蒙路一超市负责人表示,如果是特殊情况,会视情况做出具体解决方法。
此外,在众多商家为消费者办理的卡片时,把“最终解释权”归于自己。
新规解读
第三方介入 提高发卡门槛
收了预付卡钱想“跑路”,没门
商务部下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1月1日起施:1000元以上需登记实名,预付卡部分预收资金交银行存管;商家销售1000元以上不记名的蛋糕卡、图书卡,5000元以上的记名美容卡等单用途预付卡,都已属于违规行为。
关键词一:
银行护航
新规中,在发卡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新增加了银行的角色。《办法》规定,发卡企业将20%~40%的预付卡预收资金,交由商业银行存管。同时设定了存管资金冲抵措施,允许发卡企业以保证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形式代替资金存管协议,从而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的经营负担。
临沂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有关负责人称,资金存管制度的设立,既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行,又能防止其滥用预收资金,在企业倒闭时,可以对受害消费者提供资金赔偿。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发卡企业卷款“跑路”,银行保管的部分资金将会发挥作用。
记者从市区某大型连锁超市得知,这一规定虽然能规范行业行为,但对中小型企业来说,以预付卡来增加流动资金的目的将受限。
关键词二:
新增合同
在新规执行后,购卡中,增加了购卡者要与发卡单位签订协议的环节。
根据《办法》,发卡或售卡企业应向购卡人公示或提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协议中须包括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挂失、转让的方式,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防止因约定不明确、协议不完整、持卡人不知情等情况,导致持卡人利益受侵害。
对购卡者来说,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这份协议将成为追责的有效凭据。《办法》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服务。发卡企业在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之前30日,应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并为购卡者免费退卡。
关键词三:
提高门槛
不是随便一家美发店、洗车店、洗衣店就能随便发卡。《办法》提高了发卡门槛,即主营业务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40%;主营业务为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倍;集团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的30%。
业内人士表示,高门槛其实是对生产能力不足、年营业额不大的中小企业甚至店铺的限制,是对发卡企业一旦出现难以偿付情况时,设立的保障性门槛。对较大的零售企业影响有限,“实力雄厚、口碑较好的企业不会因此而受影响”。
市民期待:
治理发卡乱象
关键靠监管
15日,记者在市区解放路、金雀山路上随即采访时,多数市民表示,再好的政策也需要监管“给力”。
刚在解放路上一美发店烫完头发的吴女士说,她平均每两个月做一次头发,每次要花200到500元不等,都是用美发卡,但美发店从未开过发票。“规定再好,也需要加强监管的力度”。
吴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卡包里的购物卡、SPA卡等十几张卡,其中有几张储值卡已经作废。吴女士跟记者算了一笔账:今年5月份她逛一家饰品店时相中了一条价值58元的毛衣链。导购说只要办一张100元储值卡,就可以享受8.5折优惠,吴女士办了一张卡。前几天她再去这家饰品店时,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家快餐铺。
“为了省几块钱办的卡,剩下的54元钱,就都被黑心老板赚去了。”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类小店开展检查。
记者咨询税务机关相关窗口得知,预付卡的预收款不能直接计入营收,而是要待发生消费时才计入,但从预付卡售出的开票日起就需缴税。税务人员表示,相关税收制度也要及时跟上新政策的步伐。
根据《办法》要求,发卡企业在商务部门备案,还要定期登录商务部的预付卡系统,填报企业内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业务情况。
“但仅仅依靠企业自己上报数据备案,如何核实数据的真实性,杜绝企业弄虚作假,监管新规落实过程非常关键。”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坦言,“如果说监管企业上报的数据材料虽有难度但可以实现,那么谁来督促每家发卡企业自觉地到税务部门备案、填报,就存在现实问题”。
记者 展萍刘遥
(责任编辑: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