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社会

临沂八旬大爷新购电动车电池溃电 工商调解换新的

2016年05月30日 08:38:00 作者:贺可功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近日,为了出行方便,年已八旬的临沂马大爷于一个月前在某电动车市场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使用仅一周,就出现了明显的电动车电池严重溃电不能行驶的问题。马大爷认为,该电动自行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多次向销售商理论要求换车,销售商却不予理睬。

      近日,为了出行方便,年已八旬的临沂马大爷于一个月前在某电动车市场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使用仅一周,就出现了明显的电动车电池严重溃电不能行驶的问题。马大爷认为,该电动自行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多次向销售商理论要求换车,销售商却不予理睬。

      近日,马大爷来到了临沂市工商局商城分局装饰城工商所进行申诉。接到申诉后,所长王磊热情地接待了马大爷,并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工商执法人员马上前往销售商处现场调查,经查,马大爷反映情况属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针对此案情况,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指出电动自行车电池严重溃电导致不能正常行驶是电池质量存在问题,经营者应当给消费者更换或者修理,不能置之不理。

      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销售商同意为马大爷更换新的电车电池,马大爷对工商人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大加赞赏,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高宏)
想随时随地获取更多临沂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关注临沂大众网(@lydzw)微博
或临沂大众网公众微信( linyidzw);新闻爆料请登录大众论坛临沂社区或拨打新闻热线0539-703777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