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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 临沂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

2014年09月02日 16:38:00 作者:邓梦娇 邵长宣 来源:大众网
1日,记者从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

      大众网临沂9月2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邵长宣)1日,记者从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

      据了解,临沂市高速公路中秋节禁行时间为2014年09月06日零时至2014年09月08日24时,国庆节禁行时间为2014年10月01日零时至2014年10月07日24时。禁行范围为临沂境内高速公路(京沪、日兰、长深(青临)、临枣高速公路临沂段)。期间临沂辖区高速公路收费站于9月6日、10月1日零时起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9月6日、10月1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据临沂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罚款。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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