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检察官宋炎炎:办案、辩论多面手 未年成人的好妈妈

2016年03月16日 14:49:00 作者:刘译阳 来源:大众网
她没有俏丽的容颜,但在当事人的心中却是最美丽的天使;在与犯罪分子的博弈中,她展示出检察官的机敏与睿智;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她是涉案未成人心目中的检察官妈妈。她就是兰陵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宋炎炎。

    宋炎炎在进行宣讲

    宋炎炎(右)为孩子们送去冬日棉衣

      大众网临沂3月16日讯记者 刘译阳)她没有俏丽的容颜,但在当事人的心中却是最美丽的天使;在与犯罪分子的博弈中,她展示出检察官的机敏与睿智;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她是涉案未成人心目中的检察官妈妈。她就是兰陵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宋炎炎。

      精细办案 8年查案600余件

      从事检察工作八年以来,宋炎炎办理案件六百余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无论卷宗是厚、是薄,无论案件是大、是小,她都坚持认真、细致地审阅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情节。

      2013年,宋炎炎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原副县级干部赵某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件。面对这起涉案官员级别高、数额大、影响广的案件,宋炎炎回忆说,“我反复审查了1000多页的证据材料,翻阅各种财会凭证500多份,利用深夜时间审查长达100余小时的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在这样的“钻研”下,宋炎炎迅速吃透案情,最终以赵某受贿10万余元、贪污37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85万余元起诉至法院。开庭时,被告人赵某怀揣侥幸心理,不断提出各种辩解,特别是否认滥用职权罪中个人具备相关职权的事实,但在公诉人有理有据、步步设围的发问下,赵某和辩护律师渐渐招架不住,被告人在慌乱之下承认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  

      最后一审法院判处赵某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十八年。这起案件的判处,创造了兰陵县检察院立查案件犯罪数额最大、结案时间最快、县法院对自侦案件量刑最高的记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辩论比赛、写书的多面手 赞誉满满

      “要么不干、要干就干好”是宋炎炎的口头禅。在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她不仅高质量的完成案件办理工作,还积极参与各种竞赛活动,争先创优、一马当先。

      从临沂市信息化应用能手、临沂市检察机关演讲比赛第一名、临沂市十佳公诉人、临沂市青年文明工作者、临沂市三八红旗手、临沂市十佳政法女干警、临沂市优秀共产党员,到山东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辩论赛东北赛区二等奖。兰陵县检察院的同事都说“只要是炎炎代表去参加的比赛,都是载誉而归的……”

      自担任未检科科长以来,宋炎炎带领全科人员构筑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的兰陵模式”,即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体系,以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合力帮教体系,以最大限度促进未成年人内心和谐的抚慰救助体系,以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防范体系。结合兰陵县院未检科近4年来对未检案件的探索,宋炎炎带领全科人员参与撰写《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临沂模式》一书,于2014年11月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

      用爱温暖涉案未成年人 成为孩子们的好妈妈

      2011年,兰陵县院办理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强奸案。孙某在三年时间内,多次强奸邻居家不满14周岁的三姐妹。案件办结,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我们办案检察官们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我们就在想受到侵害的无辜三姐妹,她们怎么办?难道就让她们一辈子生活在阴影里?”宋炎炎说,从那以后她和同事们下定决心,要帮助三姐妹走出阴霾。

      冬天到来的时候,宋炎炎和其他同事来到三姐妹的家,宋炎炎走上前将孩子们抱入自己的怀中。宋炎炎至今记得当时的感受,“我不知道我的拥抱能带给她们多少温度,但我却看到她们眼中的泪,看到我们走时,她们的嘴角的有了一丝丝牵动。那一刻,我想用爱,一步步去温暖她们,保护她们。”此后,宋炎炎和同事定期探望三姐妹,与她们交流谈心,赠送生活、学习用品,通过长期跟踪救助和心理疏导,她们逐渐走出心灵的阴影,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想随时随地获取更多临沂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关注临沂大众网(@lydzw)微博
或临沂大众网公众微信( linyidzw);新闻爆料请登录大众论坛临沂社区或拨打新闻热线0539-703777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