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临沂环保局3月份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 立案查处7起

2016年04月06日 10:59:00 作者:王艳彩 来源:大众网
3月份以来,临沂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了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已立案查处7起。

      大众网临沂他4月6日讯(记者 王艳彩)3月份以来,临沂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了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已立案查处7起。并从3月14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截止目前,共排查出575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1227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其中,废气自动监控设施763台(套),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464台(套)。按照控制级别分类,国控企业140台(套),省控企业78台(套),市控企业363台(套),县控及以下企业646台(套)。

      3月份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查情况发布如下: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罗庄区临沂市希利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韦希利;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费县临沂曙光铸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宗山;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3、蒙阴县蒙阴兴达热力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韩志彬;

      违法行为: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蒙阴县蒙阴兴达热力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韩志彬;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蒙阴县蒙阴中山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少平;

      违法行为: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莒南县山东三方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海涛;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沭县临沂市金波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英昌波;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查情况

      22家企业存在未落实开停产报告制度、自动监控设施未开启、未安装到位即开产违法问题。分别是罗庄区奥星建陶、坤宇建陶、峰涛建材厂、六和建陶、丰宝建材、奥坤新型建材,郯城县大将军建陶、金乔建材,兰陵县科成建材、鲁标建材,平邑县成山页岩砖厂、尹家村页岩砖厂、盛祥页岩砖厂、佳誉页岩砖厂、慧玉页岩砖厂,蒙山管委会栏马建材厂、兴成页岩砖厂、大路建材厂、正鑫页岩砖厂,蒙阴县宏祥砖瓦厂(云强建材)、中信钙业,莒南县宇达建材,将由所在辖区环保部门进行立案。同时,已对平邑县、蒙山管委会出现的销售假冒监控设备的问题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拟对罗庄浩宇公司参数设置问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

      9家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其中,罗庄区奥星建陶、平邑县成山页岩砖厂、蒙山管委会栏马建材厂、费县天元砖业、蒙阴县富岩建材厂、蒙阴县宏祥砖瓦厂(云强建材)、临沭瑞普利生物等7家企业,将由所在辖区环保部门进行立案;平邑岳家村页岩砖、临沭县金来福肥业等2家企业已责令停产整改。

      9家运行公司在运营能力和运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分别是丽泽公司、天益公司、源丰公司、蔚蓝公司、汇鑫公司、泰安浩宇公司、博德公司、本正公司、华新公司,将由所在辖区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县区其他环境违法情况由县区环保局10号前自行发布。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想随时随地获取更多临沂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关注临沂大众网(@lydzw)微博
或临沂大众网公众微信( linyidzw);新闻爆料请登录大众论坛临沂社区或拨打新闻热线0539-703777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