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区县 > 郯城 >

花园乡李村:“村民自治”初见成效

2012-04-13 10:04 作者:张高君 来源:本网原创
花园乡李村:“村民自治”初见成效

        大众网临沂4月13日讯(记者 庄红 实习生 唐雨婷 通讯员 张高君)郯城县花园乡李村花大力气来改变村容村貌,提升形象,村里宅基地建房统一规划,统一房屋的高度和宽度,达到整齐划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与所有建房户座谈协商,最终拍板决定每户收取2000元保证金,如若建房施工期间道路、石渠等公共设施被损坏,则在保证金中扣除用来维修,若无任何损坏,房屋建成后一并退还。面对复杂难搞的计划生育工作,李村实行“十户联保”,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十户户主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申请生育二胎人员签订村民自治保证书并交纳保证金,如果到进站时间迟迟不进站则每户扣除100元,这样有效保证计划生育工作人人有责任,户户有担子,努力营造了民主治村的融洽氛围。(tyt)


     

    (责任编辑:江志宇)

[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