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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交警大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2-04-16 10:01 作者:郑仪蕴 来源:本网原创
2012年4月13日晚,郯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李宏伟、盛山东两小时内成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大众网临沂4月16日讯(记者 李龙 实习生 尹丹 通讯员 郑仪蕴)2012年4月13日晚,郯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李宏伟、盛山东两人在两小时内成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2年4月13日晚7点07分,郯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李宏伟、盛山东接到110指令:在232省道郯城县胜利乡南新汪村路段,有人横躺于路面,疑有事故发生。警情就是命令,两位值班民警立即驱车前往事故现场。经现场勘察,一位70多岁的老年妇女已经没有呼吸,但尸体尚有余温。除此之外,现场只有一小块撞碎的保险杠碎片。经民警现场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碎片是小车保险杠的。
        民警通过现场走访,没有发现更有价值的线索。于是,两位民警立即对附近路段监控录像进行调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反复筛选比对,发现一辆去而复返的烟台籍小轿车很是可疑,经仔细观察,发现该小车右前方保险杠有破损。民警立即上网查询该车,车主为烟台莱州市沙河镇路旺侯家村的侯某某。经电话联系得知,侯某某正驾车经过莒南,民警马上命令他立即返回郯城接受调查。回到郯城后,面对事故现场保险杠碎片和侯某某轿车破损处的完全吻合的事实,侯某某如实说出了事情的全过程。原来,侯某某周末来郯城找朋友玩,急着返回时在胜利乡南新汪村路段撞倒了一名行人。在逃出了10多公里后,心虚的侯某某又折回事故现场,发现自己撞死人后,侯某某返回郯城城区改走205国道继续北上。让他没想到的是,刚到莒南警察的电话就追来了。从事故发生到侯某某接到电话总共还不到两小时,目前侯某某已被刑拘。(wzy)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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