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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湖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重实效

2012-04-04 10:23 作者:庄红 安娜 怡帆 来源:本网原创
沂水县许家湖镇在经历乡镇合并改革后,辖区内现有社区矫正人员83名,占全县在管社区矫正人员的1/7,矫正对象人数多,情况复杂。在繁重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面前,许家湖司法所本着“宽严相济,计分考核,人性化管理”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成功实现教育转化。

        大众网临沂44日讯(记者 庄红 实习生 唐雨婷 通讯员 安娜 王怡帆)沂水县许家湖镇在经历乡镇合并改革后,辖区内现有社区矫正人员83名,占全县在管社区矫正人员的1/7,矫正对象人数多,情况复杂。在繁重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面前,许家湖司法所本着“宽严相济,计分考核,人性化管理”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不冷待、不歧视,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教育帮扶、典型引路的方法,彰显社区矫正人文关怀,成功实现教育转化。

     

        在工作实践中,许家湖司法所利用教育帮扶、典型引路的方法,放大了“计分考核”制度的效能。根据县局制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手册,详细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每年的考核情况,定期汇总、综合分析,评选出社区矫正积极分子。通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其他人员积极接受矫正管理。

     

        许家湖司法所在管社区矫正人员王某,2009年因为莽撞和一时意气用事,与他人产生冲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20108月份到许家湖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考虑王某犯罪特点,和他曾经干过建筑,对这个行业颇为熟悉的基础,对他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了当地一家建筑工地安置王某,定期找他交流思想,鼓励他积极创业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很快投入工作、融入群体生活的王某,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积极配合司法所日常管理,定期报到、递交思想汇报、参加社区服务。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王某积极发挥自身懂建筑的优势,不但实现了自食其力,而且成功的实现了就业再创业。现在,他是一个有着50-60号人的建筑队的领头,成为了致富带头人。他先后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1000元、为村里困难户累计捐款2000元、为村里修机耕路1.5公里。富起来的王某,没有忘记教育帮扶他的许家湖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教育活动中,他先后几次通过“现身说法”的形式,鼓励社区矫正人员要服从管理、真心悔改,争做社区矫正积极分子。王某先后支持帮助三名刑满释放人员,支持刑释解教人员郭某搞建筑,现在的郭某收入可观;支持刑释解教人员孙某开餐馆,收入可观;支持刑释解教人员王某为自己建筑工地供料,实现共赢。王某的努力,不仅创造了物质价值,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截止目前,许家湖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6名,103人通过教育改造解除了矫正,顺利回归社会,纳入安置帮教工作中。无一例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为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tyt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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