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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受益者是公众

2013年11月23日 14:36 作者: 来源:北青网
当所有的不动产信息告别杂乱无章,清晰而准确地构成一个数据库后,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就可以启动了。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无良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坑害业主的可能将大为降低,买家不见卖家也能做到大致心中有数,房屋易手都在政府主导的信息系统中完成,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大为提升。

        当所有的不动产信息告别杂乱无章,清晰而准确地构成一个数据库后,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就可以启动了。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无良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坑害业主的可能将大为降低,买家不见卖家也能做到大致心中有数,房屋易手都在政府主导的信息系统中完成,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大为提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相关报道见B7版)

      一说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反腐要动真格的了”,因为前一段曝出了太多官员利用职权“多吃多占”房产的新闻。然而,将房屋等不动产信息统归一个部门登记,远不止是为反腐行动提供了入手点,它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民众的权益保护均有重要意义。

      在不动产未经统一登记的当下,房产在民众中的分布状况并不完全透明,不少人不显山不露水地手握多套房产。宏观政策的制定者不能掌握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态势,所出台的政策要么不切实际,要么偏差较大。而那些隐形房主则可以厕身隐蔽空间内筹谋腾挪,架空调控政策。多年以来,房地产调控多次“空调”无功,跟政策制定者对实际情况掌控不足有很大关系。有了真实情况在手,宏观调控就有了发力方向,就能扼制房价暴涨,打击房产囤积,避免闲置浪费,就能实现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调控目标。在将来,某些达到一定条件的房产要征房产税,巨额不动产也有可能征遗产税,税务部门只有精确掌握业主房产信息,才能不遗漏也不“误伤”地完成征税任务。

      有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能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由于历史成因,不动产登记有很多叠床架屋的冗余规定。也由于部门利益作祟,相关部门都愿意在这块“膏腴之地”上插一杠子。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既是在促进各部门回归自身职权范围,也是在清除房产管理的梗阻和管涌。各司其职之后就不用再互相“打架”,人为降低工作效率,“信息孤岛”消除之后也就破除了某些利益“寻租”空间,彼此监督比暗处的自律更值得信赖。

      当所有的不动产信息告别杂乱无章,清晰而准确地构成一个数据库后,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就可以启动了。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无良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坑害业主的可能将大为降低,买家不见卖家也能做到大致心中有数,房屋易手都在政府主导的信息系统中完成,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大为提升。这就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而在合法财产权得到保护的同时,不合法的财产权也将难以匿迹。之前,由于各地房产信息联网制度不健全,对不动产的管理存在一些盲区,某些人以非法手段攫取了社会财富,转化为多套房产:郑州的“房爹”利用职权将十几套经济适用房归于儿子和女儿名下,陕西“房姐”利用假户口在神木、西安和北京非法购置了40多套房,而山西“房媳”的户口、身份证、失业证全是假的,唯有用假身份买的房产是真的。今后,贪官和奸商再想这样做是不大可能了。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强调:“信息公开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是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增强消费者信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业的一剂良方”。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正是上述思路在房产管理中的具体体现。这件事做好了,将有利于产业回归理性和透明,公众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原文链接:http://news.ynet.com/1183/2013/11/22/346%40501131.htm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周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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