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便民信息 >

临沂月最低工资标准3月起提高

2012-03-12 09:07 作者:张帆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11日,记者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2012年3月1日起,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50元。 据了解,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的临沂市最低工资标准中,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8元;各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7元。

        11日,记者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201231,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50元。

    据了解,自201131日起执行的临沂市最低工资标准中,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8元;各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7元。

        近日,山东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2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2401100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11元、10元,调整时间从20123月份以后执行。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15%,上线22%,下线6%

        经过最新调整,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各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31起执行。(zll)

        记者 张帆

     

    (责任编辑:庄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