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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大义灭亲报警 硕士儿上传51张淫秽图片受审(5)

2012-11-03 07:48 作者:未知 来源:新京报
辩方:证据构不成牟利罪 辩方律师则反驳称,邓没有以传播淫秽物品作为牟利的目的和主观故意。并认为公诉方并没有举出能证明邓在网上上传两幅黄图


      辩方:证据构不成牟利罪


      辩方律师则反驳称,邓没有以传播淫秽物品作为牟利的目的和主观故意。并认为公诉方并没有举出能证明邓在网上上传两幅“黄图”后,其传播人次或获利金额达到了牟利罪——必须传播达200至500人次以上,或获利5千至1万元的确切证据。


      焦点 判决


      点击率不能作为量刑依据


      11时50分左右,经过合议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邓岷江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罪所用的电脑等财物均予以没收。邓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作为该案审判长的刑庭庭长胡莲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说,公诉方指控邓涉嫌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但就牟利罪成立的两个重要条件:传播人次和获利金额,却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公诉方以两张图片的“点击率”有5271次,作为指控传播人次的依据不足。根据现有的网络技术,一个人对一张图片的点击可以多次,点击率与传播的人次不能等同,因此点击率不能作为量刑依据。

    (责任编辑:周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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