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1月28日讯(见习记者 孔红星)在2013年里,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把房产和住房保障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来定位布局,超前谋划,积极作为,重点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2014年临沂市初步拟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1000户,规模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房屋征收平稳快速推进。加强政策研究,主笔起草了住建部《房屋征收规范化管理》“房屋征收补偿规范化”内容,参与起草住建部《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制定下发了《临沂市房屋征收残值评估办法》《临沂市房屋征收残值拍卖办法》等配套文件,规范房屋征收残值处置。全年完成征收(拆迁)总面积957万平方米,超过年计划37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市直、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完成581万平方米,县区(九县和经开区、高新区、临港区)完成376万平方米。
二是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城市综合体建设规划的论证编制,结合“香港山东周”活动,赴香港开展了城市综合体招商活动。启动《临沂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编制工作。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查处了12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定金或预收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公司,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是全力以赴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把创城放在突出位置,牵头督促落实第九网格的创城任务。建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组织志愿者开展“房产进社区”、和“志愿者三关爱”、“星期六义务劳动”等活动,确保测评任务的全面落实。在全市范围进行房屋安全大检查,共检查房屋面积978万平方米,对存在隐患的房屋进行限期整改,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强力推进,民生工作实现新突破。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作为政府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重要部门,临沂房产局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核心和导向,大力提升为民办实事水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牵头利用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积极与财政、城投对接,以市带县模式申请贷款,确定了片区规模大、易于拆迁安置、具备贷款条件的20个项目列入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项目。建立了公积金、公安、工商、人社等部门的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审查程序和范围更加严密科学,共分配保障房2213套,查实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155个。出台了《临沂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二是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开展了“物业规范服务年”活动,在机制创新、规范服务、完善制度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与物价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物业收费的管理办法,并以兰山区作为试点,全面推进物业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和开展物业服务诚信收费先进小区创建活动。对物业服务收费星级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停车服务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80%以上的物业小区设立公示牌,对物业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在全省领先。
三是积极推进农房登记试点,规范产权产籍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稳定市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房产和住房保障事业再上大的台阶。2014年着重抓好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管并重,全面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水平。2014年我市初步拟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1000户。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征收。明年计划完成房屋征收拆迁1292.23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511.65万平方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780.58万平方米,工作任务依然繁重。
(三)强化市场服务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加强牵头服务。编制完成我市住房建设规划(2014—2020),强化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依托开发资质管理、经营许可办理、预售许可办理、预售合同备案、产权登记备案进行联动运作,加强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
(四)以农房登记发证为重点,着力提升产权产籍管理水平。
(五)推进体制创新,促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六)扶持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房地产开发业,营造物业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创新企业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