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2月24日讯(记者 李兆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信息显示,日前,山东4家玩具生产企业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主动召回计划,决定对其生产的缺陷童车实施召回。据了解,这些缺陷童车有可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危及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这次召回的存在缺陷的童车生产企业和商标品牌分别是,山东好儿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儿郎”儿童推车、山东省滕州市万宝童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康”牌婴儿学步车、莱阳市小贝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贝乐”儿童推车、山东祺月童车有限公司生产的“cheerway”牌儿童推车。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缺陷儿童玩具产品(包括童车),存在小零件、锐利边缘、绳索、危险夹缝、警示标识、用于包装玩具的塑料包装袋、静态强度、动态耐久性、动态稳定性、束缚系统强度、车轮强度、车轮夹持力、制动性能等方面的缺陷。
上述产品生产企业与其经销商将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其召回信息及具体召回措施。儿童玩具的购买者可直接与当地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联系,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情况。
以下为4家企业生产的童车存在缺陷:
1、山东好儿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1)车辆扶手下端有5mm-12mm危险夹缝,有致儿童被夹伤的危险。
(2)小零件盘装配螺丝产生了危险锐利边缘,有致儿童被划伤的危险。
(3)手把强度试验后,换向手把提起时无法固定在定位销中,有致手把抬起时从定位销中松脱引起车体失控而致儿童受伤的危险。
(4)手把可换向而前轮无制动装置,有致换向后监护人无法操控制动装置致车辆在停驻斜坡等路况下儿童处于危险状态。
(5)折叠锁定装置释放时,只有一个动作,有致儿童因意外折叠而受伤的危险。
(6)未设置影响儿童的安全的相关警示说明或警示标志。
2、山东省滕州市万宝童车有限公司
(1)动态稳定性不够,学步车移动中碰到障碍块易倾翻,有致儿童受伤的危险。
(2)静态强度不够,学步车在使用中坍塌,有致儿童受伤的危险。
3、莱阳市小贝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1)产品上无“切勿近火”警示。
(2)靠背高度不足370mm,靠背不能完全支撑到儿童背部及头部,易使儿童靠后时头部滑出靠背而受伤。
(3)无制动装置,有致车辆在停驻斜坡等路况下时车辆失控而市儿童受伤的危险。
(4)束缚系统的强度不够,有致儿童因安全带与车体拉脱而受伤的危险。
(5)车轮安装强度测试后,两个前轮被拉脱,有致儿童因车轮脱落车体翻倒而跌落受伤的危险。
(6)动态耐久性测试后,车架连接处铆钉脱落管子断裂,有致儿童因车体坍塌而跌落受伤的危险。
(7)未设置影响儿童的安全的相关警示说明或警示标志。
4、山东祺月童车有限公司
(1)扶手上与手把下端存在5危险夹缝,有致儿童被夹伤的危险。(和1描述核实一下,是否一致)
(2)手把可换向而前轮无制动装置,有致换向后监护人无法操控制动装置致车辆在停驻斜坡等路况下儿童处于危险状态。
(3)折叠锁定装置释放时,只有一个动作,有致儿童因意外折叠而受伤的危险。
延伸阅读: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广大家长和消费者,购买玩具产品需注意以下事项:
1.检查玩具是否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使用年龄段、安全警示语等。
2.尽量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
3.注意玩具上的小零件等,以免因儿童误食而发生窒息危险。
4.检查玩具的尖角、毛刺、锐边,以免划伤儿童的皮肤。
5.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带有附件的绳索长度不得超过220毫米,以免缠绕儿童脖颈而发生窒息危险。
6.检查玩具是否存在跟儿童手指差不多大小的圆孔或夹缝(5mm~12mm),以免夹伤儿童手指。
7.检查童车车体是否牢固,不要选择童车塑料件比较硬、脆或有异味的。
8.检查儿童自行车手闸的闸把尺寸和制动力,避免儿童因握不紧手闸、制动力不足或太大而发生意外伤害。
9.检查儿童推车的上围离座垫的高度是否合适,肩带、叉带、跨带、带扣、安全带等装置是否牢固可靠,折叠锁定机构是否牢固。
10.检查婴儿学步车的稳定性、刚性和框架强度,尤其要检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以防锁紧装置松脱而发生意外伤害,此外,严禁在高低不平的路面、斜坡、楼梯口、浴室、厨房和靠近电器等危险场所使用。
同时,当消费者发现玩具可能存在缺陷或其他质量问题,可向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236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也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交产品缺陷的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