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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科研人员犯罪率上升 委员建议就经费管理立法

2014年03月10日 09:06 作者:韩娜 来源:北京晨报
近年来,科研经费管理中暴露出的腐败问题时有曝光,也成为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昨天指出,北京检察系统在2011年至2013年三年间办理的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14件,涉案金额达到2000多万,80年代之后出生的新一代科研人员罪犯数量有所上升。
      近年来,科研经费管理中暴露出的腐败问题时有曝光,也成为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昨天指出,北京检察系统在2011年至2013年三年间办理的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14件,涉案金额达到2000多万,80年代之后出生的新一代科研人员罪犯数量有所上升。
      谈科研经费
      年轻科研人员涉案
      甄贞介绍说,北京检察系统在2011年至2013年三年间,共办理与高校职务犯罪相关的案件38件,共40人。其中科研经费使用上出现问题的案件为14件17人,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平均每起案件涉及的金额是160万。犯罪主体有教师和科研人员,也不乏一些专家。涉及到刑法中的罪名主要有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受贿主要是指采购科研设备过程中拿了回扣。
      甄贞介绍说,这些高校科研经费案件中,涉案人员使用的手段主要是虚假发票报销。
      甄贞指出,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的另一个特点是,80年代之后出生的新一代科研人员,包括高学历人员有上升趋势,这些年轻的科研人员最后成为罪犯,很令人痛心。
      科研经费管理混乱
      “通过办理这些案件,一个突出的感觉是,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非常混乱,没有完整的能够涵盖不同科研领域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甄贞说。
      甄贞指出,国家层面的科研经费管理立法没有出台,但科研项目一直在审批,科研经费一直在使用。“有时候遇到院校老师,我都很担心,不要哪一天因为经费使用不当沦为阶下囚,这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甄贞说。
      应出台法律限制权力
      甄贞指出,与其谈科研经费怎样使用,为科研人员争取更大的权利和自由度,不如先就科研经费管理立法。现在国家刑法是对相关罪名和刑罚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科研经费腐败的后续追究机制是有的。在没有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后续只要触犯了刑律,必然要追究。因此,对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方面的科研基金管理上,急迫需要出台更高层面的立法,进行更加严格的规范。
      甄贞同时建议立法应明确课题负责人手里的权限到底有多大。“高校因为财务部门是配合经费使用的,在这方面就显得有些薄弱,应当规范课题负责人的权力,防止高度集中,防止权力滥用。”
      谈评价机制
      科研经费变成荣誉评价
      对于科研评价机制问题,甄贞认为,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现在科研人员争取到科研经费不是仅仅完成科研任务,而是替学校、替院系赢得了荣誉,有的课题,科研的必要性到底有多大不好说,但是却变成了各个学校、院系荣誉的比拼和自己晋升职级职称等方面的考评体系,脱离了科研项目本身应该有的科学评价体系。”同时要加强对依托单位的管理,预算到底花多少钱,财务人员和科技人员应共同商量,不是拍脑袋想。还要加强支出审核和内部审计,以及剩余科研经费的管理。
      甄委员同时建议加大法律普及力度,提高科研人员对于我国刑法等基本法的认识,否则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却不认为违法。
      有些科研人员被“逼良为娼”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田中群同时指出,科研人员不能越过道德底线,但有些问题不仅是立法问题,现在财政部和科技部的有些规定非常不合理,所谓合法不合理,为什么社会上有种说法是科研人员被“逼良为娼”,“比如有些劳务费要付给研究生,但事实上费用根本不够,我的院士所有劳务补贴全给学生还不够。”
      晨报记者 韩娜
      ■科技部回应
      “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意见”即将下发
      晨报讯(记者 韩娜)昨天,列席无党派小组讨论的科技部党组成员、秘书长李萌对委员们的建议做出回应。
      针对委员们提出的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他介绍说,科技部与财政部近期已起草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的改革意见,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很快就将下发,其中将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回应。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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