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专家:公务员养老金并轨今年动“真格儿”

2014年03月30日 15:12 作者:解丽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昨日,参与养老金改革部分政策讨论和制定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关改革方案确实正在做顶层设计,但根本没有具体到是否要按工龄进行补交这份儿上。
        导读:昨日,参与养老金改革部分政策讨论和制定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关改革方案确实正在做顶层设计,但根本没有具体到是否要按工龄进行补交这份儿上。

      公务员养老金怎么改?

      主体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构成

      对于养老金并轨,郑秉文表示,现在的改革原则已经确定,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收入主体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

      郑秉文说,职业年金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不会降低,也就是说改革后不会降低相应人群的退休金。

      据了解,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

      替代率相差悬殊如何破题?

      国家已出台政策推进企业年金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相差悬殊的问题,郑秉文强调,实际上企业职工养老金也由两部分构成,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但“目前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依然很少,全国参保人数仅为2000万人”。

      郑秉文表示,去年12月,由财政部、人力社保部以及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这是国家为了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的一项具体措施。

      郑秉文认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也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看齐。

      郑秉文说,改革后,无论从体系上、模式上还是缴费公式上,两大板块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将是一致的。

      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能否如约出台?

      改革已写进政府今年工作总体部署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中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对于改革方案在今年是否能如约出台,郑秉文很有信心:“我相信能推出来,今年政府确实是在动真格儿了!”郑秉文坦言,从2008年以来,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曾3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都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并且从未进入到具体出方案的进程中,“但这一次真不一样,楼梯响了,也见着人了,作为参与者,能感觉到事情在被努力推进中”。本组文/本报记者 解丽

      内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历程

      2008年初

      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

      2009年1月

      人社部公布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这项改革路径给出勾画,但并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只笼统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没有具体细节和收入弥补措施。由于相关人员退休待遇水平会大幅下降,因此阻力较大,所以配套政策始终未出台,并轨也未实际启动。

      2012年3月

      双轨制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2013年8月

      原人力社保部副部长胡晓义明确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将走向统一,目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双轨制”将并轨,在多年前对事业单位先行“动刀”之后,开始传递出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养老金的改革要“一勺烩”的信号。

      2014年3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中明确,“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此后,人力社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表态,关于养老金并轨,“总理其实已给出了时间表”,让国民看到了养老金双轨制有望在今年破题的希望。

      作者:解丽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江志宇)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