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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试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2014年03月30日 18:08 作者:王晓樱 魏月蘅 来源:光明日报
日前,海南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要求试点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做到人、财、物全面分离。
        日前,海南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要求试点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做到人、财、物全面分离。

    海南省农业厅与省工信厅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是本次脱钩试点单位。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的、行政机关人员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必须在6月底前做到人、财、物全面分离。规定时间内脱钩不到位的,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发出整改通知,整改无效的,将予以撤销登记。

    海南省民政厅还下发了《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外,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等4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制。申请成立这4类社会组织,可由发起人直接向各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直接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栏中签署意见,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据介绍,这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记者王晓樱、魏月蘅)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江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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