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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男子卖出生姜又反悔 偷回再卖犯了法

2014年07月08日 18:30:00 作者:邓梦娇 李庆东 来源:大众网
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的魏某将生姜卖出去后,总感觉价格卖低了,懊悔自己吃了亏,竟然悄悄偷回来再卖给第二家,以弥补“损失”。7月7日,犯罪嫌疑人魏某被平邑警方抓获,并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大众网临沂7月8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李庆东)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的魏某将生姜卖出去后,总感觉价格卖低了,懊悔自己吃了亏,竟然悄悄偷回来再卖给第二家,以弥补“损失”。7月7日,犯罪嫌疑人魏某被平邑警方抓获,并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7月5日,平邑县公安局接平邑街道办事处刘某报案,称其收购的1000余斤生姜被人盗走,价值7000余元。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并及时调取“天网”监控系统数据,很快发现了重大嫌疑线索。民警顺藤摸瓜,于7月7日将盗窃犯罪嫌疑人魏某抓获归案。

      受害人刘某听说盗窃自己生姜的竟然是本村魏某后,竟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原来,刘某被窃的生姜是自己刚刚从魏某处以7000元的价格收购来的。

      经查,犯罪嫌疑人魏某于6月20日以7000元的价格将家中的生姜全部卖给刘某后,发现没过几日,姜的价格又上涨了,精于算计的魏某觉得把姜全部卖给刘某,自己吃了大亏,自然后悔不已,就思忖如何才能弥补损失。因双方同处一村,魏某顾虑自己如果直接让对方给自己补偿差价,一是刘某肯定不会同意,二是自己也拉不下脸面。于是,魏某一不做二不休,决定直接将生姜偷回来。7月5日凌晨1时许,魏某窜至刘某院墙外,扒开刘某的姜窖,将窖中1000余斤生姜全部盗走,并于当天上午转卖他人,获得赃款7200元。

      目前,魏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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