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最需要的人上保 临沂"阳光低保"入户复核率达100%

2014年07月10日 11:0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自5月上旬全面启动“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以来,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区除了做好日常审核、审批两榜公示外,将所有在保、低保对象信息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大众网临沂7月9日讯 据临沂日报消息,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自5月上旬全面启动“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以来,工作进展顺利。截至7月上旬,“阳光低保”已完成入户复核40余万户,完成率达100%。通过专项行动,我市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得到有效解决,真正把党的好政策惠及到了最需要的人。

      为做到阳光低保,我市多管齐下。签订承诺书,发放明白纸。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及村(居)委会成员签订了不违规办理、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承诺书》32095份,发放低保政策、服务手册60余万册。开展集中复核。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协同村(居)委会对所有低保家庭进行100%入户核查,重点查看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变化情况。建立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要求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及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确因家庭困难提出低保申请的,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备案登记,由县级民政部门100%入户核查,并定期复核,从源头上治理“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建立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8个县区出台了核对办法,10个县区与人社、公安、财政、国税、工商等部门实现了信息核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8个县区出台了《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经办人和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兰山区、平邑县还抽调专人成立了核查机构。明确乡镇审核主体责任。要求乡镇切实承担起低保受理、100%入户复核、组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的主体责任,改变了过去由村(居)说了算的现象。

      同时,建立低保信息长期公示制度。各县区除了做好日常审核、审批两榜公示外,将所有在保、低保对象信息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