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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市民租房3年住1年半 地板有划痕房东扣钱

2014年07月16日 09:01:00 作者:赵红欣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今年7月份,刘先生因个人原因不打算继续租住这套房子,与房东协商退房。但房东称,由于地板出现划痕,剩余的7500元租金不再退还。而在刘先生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中,也只提到了出现家具等损坏之后将会全额赔付,其他状况双方协商解决。

      临沂市民刘先生与房东签了3年的租房合同,住了1年半后不打算继续租住,但房东因地板出现划痕,拒绝返还刘先生剩余的租金7500元。

      15日下午,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自己2013年夏天在沂水一中附近一小区租住了一套家庭住房,租房协议中签订一年租金5000元,刘先生当时一次性付了3年的住房租金15000元。

      今年7月份,刘先生因个人原因不打算继续租住这套房子,与房东协商退房。但房东称,由于地板出现划痕,剩余的7500元租金不再退还。而在刘先生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中,也只提到了出现家具等损坏之后将会全额赔付,其他状况双方协商解决。

      刘先生说,这个小区的住房已有14年的房龄,地面铺设的都是老式地板,难免出现损坏,而他也只住了1年半的时间,房东分明是找理由不想退钱。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自豪认为,对于刘先生与房东发生的租房纠纷,在之前签订合同时应该约定单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金额。但是目前,双方并不是因为提前退房产生的纠纷,一旦协商不成,刘先生可以通过当地仲裁部门向当地法院申请解决。(见习记者 赵红欣)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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