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临沂对在药店刷医保卡购买日用百货这种消耗百姓“救命钱”的行为“零容忍”,要求全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在店内经营、摆放日用百货。定点药店实施的怎样?10月12日至14日,我市对辖区内300多家定点药店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30多家不符合规定的药店停网整顿。
此次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由市人社部门和市药监部门联合开展,由三个检查组组成。检查从10月12日开始,利用三天时间对银雀山街道、金雀山街道、北城新区及兰山街道开展拉网式检查。
负责此次检查的市社保处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定点药店承诺不摆放日用百货落实情况;医疗保险定点标牌、宣传栏、投诉箱执行情况,以及定点药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
“检查发现大的连锁药店基本都正规,按要求不摆放销售日用品,但个别个体零售药店仍存在违规行为。根据规定,将对30多家存在问题的定点药店实施暂停网整顿处理。”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此次是选择部分区域拉网式集中检查,今后,还将通过明察暗访形式加大检查力度,保障参保职工利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达107万人,普通住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即时刷卡结算率达到97%以上,目前,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总数达到860家。如何才能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利益?为此,我市人社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9月21日起,全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不得在店内(店门内所有的经营场所)经营、摆放化妆品、洗涤用品、食品、家用电器等日用百货。
【调查现场】
定点药店“变卡”消费必会摘牌
12日起,我市人社、食药监部门联合对全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经营情况展开检查。现场检查定点药店情况如何?14日,记者也兵分两路跟随检查组一起来到现场,检查期间发现,大部分定点药店都做到了不摆放日用品,但个别仍存在摆放日用品的情况。
>>定点药店遵守承诺日用百货撤柜 个别药店仍敢“顶风作案”
14日上午,检查组来到市区开阳路附近一家名为立健医药城的定点药店。检查组在店内发现,之前放置食品等日用品的货架已全部清空,销售的保健食品的区域挂上了“不刷社保卡”、“非药品不能刷社保卡”等标识。
“按照要求,定点药店要悬挂定点标识牌、投诉箱、张贴服务承诺书和宣传栏,要尽快按要求设置。”检查中检查人员指出该药店存在问题,并现场调取药店刷卡单据检查。
在位于开阳路与蒙山大道交会处附近的一家大药房,却不像其他定点药店一样遵守承诺。刚进药店,门口便打着“鸡蛋面6.9元销售”促销标识,店内最东侧则成了化妆品专柜,而在药店西侧与药店打通的一间店铺销售的是孕婴用品,结账付款全部在药店一侧。对于早就下发的服务承诺书,店员似乎并不太了解,而投诉箱、医保宣传栏、公开承诺书等这些要求也完全未设置。对此药店的情况,调查组要求该药店立即整改,否则将被取消定点药店的资格。
门面店内看不到日用品的影子,药店仓库是否还有?在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到定点药店仓库检查,发现不少药店将日用百货装进箱子打包,“为防止刷医保卡购买日用百货死灰复燃,要尽快处理存货。”检查人员一一对定点药店负责人说明。
>>不是所有药店都不能卖日用品 定点药店若再摆放销售必会摘牌
14日,记者跟随检查组对零售药店检查时,在一家药店悬挂的营业执照上,看到其经营范围既包括药品,也包括食品、日化用品。
“药店在营业之前需先到当地药监部门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许可范围之内的药品。”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药店在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若想要经营食品类等商品,可再到药监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而按有关规定,只要符合条件,药店是可以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据介绍,为了方便参保职工购药、减轻个人负担,自2003年,我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联网刷卡结算,并规定定点零售药店社保卡刷卡范围是国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一次性医用材料、医疗器械,除此之外的其他物品不得刷社保卡销售。但运行中,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却出现了以药易药、以物易药等违规情况。
“我们将与药监部门联合实施医疗保险费用网上监控,这也将是下一步检查的重点。网络监管系统将实时、准确地发现各项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并对异常指标的出现自动提示,经办机构根据监管系统数据,能准确查找到具体医疗行为记录,进而实施具体的处罚措施。”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符合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将会被摘牌。
【药店说法】
非药品是收入重要来源 停售后药店利润大受影响
以前,不少药店销售日用百货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面临越来越多的药店开张、基本药品价格有限等因素,不少药店也道出了“苦水”。
“非药品收入在整个药店收入中占到很大一部分,除去房租、人工等成本,若单靠药品收入很难支撑药店正常运营。”位于沂蒙路某药店工作人员说出了原因,现在药店非常多,一条街好几家药店,要拉到更多客源就要不断搞各种促销,满足更多市民的需求。
“以往市民可用医保卡刷卡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现在行不通了,这对药店有影响。”一家药店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算来,相比以前一天营业额要减少近一半。采访中不少药店表示,利润大受影响。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药店的日用品价格往往都高于超市,例如一袋大米68元,一瓶700ml飘柔洗发水55元,而同款洗发水在超市价格不到50元。
“钱在卡里面取不出来,刷卡买这些东西自然会贵一点。”店员表示,即便如此不少人也愿意刷医保卡消费日用品。
【分析】
为啥拿医保卡买日用品得不偿失?
据悉,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统账结合管理模式,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医保经办机构分别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上的钱,是由参保人员自己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划入部分组成。统筹基金管报销部分,个人账户管自付部分,包括门诊、买药、自付住院等费用。
“根据《临沂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单位按6%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按2%比例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划到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在职职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3%划入(含个人2%);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7%划入(含个人2%)。退休人员按照个人养老金的4%划入。按45岁以下划入3.3%为例,自己缴纳了2%,剩下1.3%是额外划入,医保卡里的钱是解决参保职工门诊或小额医疗费用,同时为职工年老体弱时积累部分资金。
根据我市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社会保障卡余额)可用于支付个人住院、门诊慢性病起付和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自今年3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全市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时,个人账户余额自动冲减个人负担的现金支付部分。
为何得不尝失?市社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举了个例子。例如一市民在医院治病花了3万元的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还有接近1万元的治疗费需要他自掏腰包。要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对一个普通工薪阶层人来说是有压力的,若这个人医保卡里有1万元钱,个人自付费用就可用卡里的钱来支付。
记者 唐丽丽 高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