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聚焦

临沂生态补偿金全省第1位 一亿元补助咋花?

2015年12月01日 09:30:00 作者:付茜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日前,根据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关于下达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等,经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研究,报经市政府批准,省级补助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的资金分配方案“出炉”,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和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两部分。

      日前,根据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关于下达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等,经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研究,报经市政府批准,省级补助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的资金分配方案“出炉”,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和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两部分。

      根据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和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两部分。其中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以临沂城区西部板材燃煤锅炉取缔改造涉及的兰山区、高新区、费县探沂镇奖补为主,兼顾各县。根据分配原则,临沂城区西部板材燃煤锅炉(10t/h及以下)取缔改造市级按1.4万元/蒸吨奖补;各县城区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市级按0.7万元/蒸吨奖补。

      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资金支持范围:列入《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重点大气污染治理调整补充项目的通知》中的2015年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治理项目、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规划)治理方向的散煤替代、燃煤锅炉改造、工业企业堆场无组织扬尘治理项目等。鲁财建指〔2015〕84号文件规定的5条负面清单之一的项目和去年已经安排的项目不再考虑。

      根据资金分配,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资金4900万元。临沂城区西部板材燃煤锅炉(10t/h及以下)取缔改造市级奖补共4300万元。其中,兰山区3267万元、高新区243万元、费县790万元。各县(不含省财政直管县)城区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市级奖补共600万元。其中,兰陵县83万元、沂水县155万元、沂南县71万元、费县135万元、蒙阴县65万元、莒南县78万元、临沭县13万元。

      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资金5100万元,综合考虑污染源分布、改善幅度对全市贡献、治污投入等因素,罗庄区4000万元、河东区350万元、高新区450万元、经开区300万元。因兰山区在西部板材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资金权重较大,不再安排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

      奖金怎么发?据了解,西部板材燃煤锅炉依据市住建局核实取缔改造锅炉蒸吨数计算奖补数额;各县(不含省财政直管县)承压燃煤锅炉依据市质监局核实取缔改造蒸吨数计算奖补数额,常压锅炉依据市环保局核实取缔改造蒸吨数计算奖补数额。资金直接下达县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资金切块下达,由项目所在区上报资金使用方案,经专家组评审,上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审核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采取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投资额和指标改善幅度作为参考依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减排项目直接投入的20%。具体奖补项目由各县区环保分局会同财政局在其网站公布。

      新闻链接:

      我市获生态补偿金居全省第一位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肃查处环保违法企业,努力解决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大气环境质量取得明显好转。为支持我市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打造我省“铁腕治霾”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示范市,根据省政府指示,7月底,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及时下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亿元,由临沂市统筹安排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今年2月份,环境保护部约谈我市后,我市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作出了“向大气污染宣战”的庄严承诺,严肃查处了13家违法企业并依法对这些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去年限期治理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其他57家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对全市火电、钢铁等412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了限期限产治理,并对全市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改造、城市扬尘治理等制定了实施方案。

      1-9月份,全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3%、19%、39.3%、18.5%,改善幅度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一、第一、第三位,获生态补偿金居全省第一位。

      记者付茜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想随时随地获取更多临沂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关注临沂大众网(@lydzw)微博
或临沂大众网公众微信( linyidzw);新闻爆料请登录大众论坛临沂社区或拨打新闻热线0539-703777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