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关于下达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等,经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研究,报经市政府批准,省级补助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的资金分配方案“出炉”,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和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两部分。
根据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和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两部分。其中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以临沂城区西部板材燃煤锅炉取缔改造涉及的兰山区、高新区、费县探沂镇奖补为主,兼顾各县。根据分配原则,临沂城区西部板材燃煤锅炉(10t/h及以下)取缔改造市级按1.4万元/蒸吨奖补;各县城区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市级按0.7万元/蒸吨奖补。
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资金支持范围:列入《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重点大气污染治理调整补充项目的通知》中的2015年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治理项目、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规划)治理方向的散煤替代、燃煤锅炉改造、工业企业堆场无组织扬尘治理项目等。鲁财建指〔2015〕84号文件规定的5条负面清单之一的项目和去年已经安排的项目不再考虑。
根据资金分配,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资金4900万元。临沂城区西部板材燃煤锅炉(10t/h及以下)取缔改造市级奖补共4300万元。其中,兰山区3267万元、高新区243万元、费县790万元。各县(不含省财政直管县)城区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市级奖补共600万元。其中,兰陵县83万元、沂水县155万元、沂南县71万元、费县135万元、蒙阴县65万元、莒南县78万元、临沭县13万元。
五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资金5100万元,综合考虑污染源分布、改善幅度对全市贡献、治污投入等因素,罗庄区4000万元、河东区350万元、高新区450万元、经开区300万元。因兰山区在西部板材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资金权重较大,不再安排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
奖金怎么发?据了解,西部板材燃煤锅炉依据市住建局核实取缔改造锅炉蒸吨数计算奖补数额;各县(不含省财政直管县)承压燃煤锅炉依据市质监局核实取缔改造蒸吨数计算奖补数额,常压锅炉依据市环保局核实取缔改造蒸吨数计算奖补数额。资金直接下达县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奖补资金切块下达,由项目所在区上报资金使用方案,经专家组评审,上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审核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采取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投资额和指标改善幅度作为参考依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减排项目直接投入的20%。具体奖补项目由各县区环保分局会同财政局在其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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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生态补偿金居全省第一位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肃查处环保违法企业,努力解决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大气环境质量取得明显好转。为支持我市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打造我省“铁腕治霾”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示范市,根据省政府指示,7月底,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及时下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亿元,由临沂市统筹安排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今年2月份,环境保护部约谈我市后,我市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作出了“向大气污染宣战”的庄严承诺,严肃查处了13家违法企业并依法对这些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去年限期治理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其他57家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对全市火电、钢铁等412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了限期限产治理,并对全市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改造、城市扬尘治理等制定了实施方案。
1-9月份,全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3%、19%、39.3%、18.5%,改善幅度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一、第一、第三位,获生态补偿金居全省第一位。
记者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