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主页 > 临沂大众网 > 临沂新闻 >

纵火者引渡日本起风波 刘强反日的来龙去脉(3)

2012-11-03 03:52 作者:金州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综合
韩法院对投燃烧瓶中国男子维持10个月徒刑判决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韩国首尔高级法院23日对今年1月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的中国

     

    韩法院对投燃烧瓶中国男子维持10个月徒刑判决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韩国首尔高级法院23日对今年1月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的中国籍男子刘强作出二审判决,支持一审有期徒刑10个月的判决,同时驳回检方与辩方的上诉。

    刘强在此前的公审中就其犯罪动机解释称,是对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去年12月在日韩首脑会谈时对待慰安妇问题的态度感到愤怒。韩国高院在判决理由中指出,即使目的正当,通过暴力手段泄愤也是无法容忍的。

    此外,韩国高院认为一审量刑合理,称被告对日本60多年来不改对过去反人道罪行的漠然态度感到公愤而作案,应当酌情考虑这一动机。

    今年5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刘强被控向建筑物纵火未遂等罪名。

    刘强本人在此前的公审中表示,他的外祖母被迫成为慰安妇,参加抗日运动的曾祖父在监狱被严刑拷打致死。但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就慰安妇问题重申“日本不必对此负责任”,并且韩国一直没有要求日方就慰安妇问题进行道歉,刘强对此表示非常气愤,所以做出了投掷燃烧瓶的举动。(责任编辑:周传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

临沂新闻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