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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五一执行新驾照培训收费标准 学车将多花钱

2013年04月29日 08:35 作者:庄红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为适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变化,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临沂市物价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临沂实际,重新调整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新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大众网临沂讯 为适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变化,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临沂市物价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临沂实际,重新调整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新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新标准规定:A1、A2、B1、B2、C1、C2车型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可在省规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A3、C3、C4、C5在市制定基准价格基础上市区(兰山、河东、罗庄、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最高上浮30%、下浮30%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其余县区最高上浮20%、下浮30%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按最高200元/人·期,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按最高300元/人·期,下浮不限。
        新标准明确了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可按定价另行收取。自愿在培训场所就餐和自愿乘坐培训机构提供的班车服务的学员,其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自行制定,并在协议中约定。除此之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和其他费用。
        适当放开特许培训服务收费。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时间和教学形式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学员自愿提出并签订驾培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特殊教学活动培训内容,其收费标准由驾驶员培训机构依据增加的成本确定。但培训机构为提高通过率要求学员参加考前考试场地模拟训练的,不得作为特许服务另行收费。
        新标准对考试不合格继续培训和退费进行了规范。规定对考试不合格学员继续培训的,继续培训的学时培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对中途退学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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