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6月1日讯 (记者 赵义)5月31日,2013年临沂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出炉,今年全市50所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收1036个班共57964名学生。其中,市直临沂一中、临沂一中南校、临沂二中和临沂大学附中共招生3920人,兰山区区直临沂三中、临沂四中、临沂七中和临沂涑河实验学校(位于育才路与蒙山大道交会处原兰山区高考补习学校)共招生3644人。值得一提的是,临沂涑河实验学校今年首次招收高一新生。
招生范围:市直高中面向全市 俩开发区纳入罗庄、河东
今年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其中,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罗庄区招生范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河东区招生范围;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县区,招收其它县区的学生必须事先征得生源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
录取条件:普通生全科达到C及以上 特长生可适当放宽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为全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达到C及以上等级。特长生录取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标准由招生学校制定,原则上不得招收综合素质评价低于C级的学生。
填报原则:志愿填报坚持自愿原则 学校不得违背考生意愿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原则,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到志愿高中学校直接填报。各初中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志愿填报,更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
今年择校生录取比率仍为20% 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统招生分数线下100分
今年的高中招生计划和去年相同,即各高中择校生人数在所有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仍为20%以内。按照57964人的招生总数来计算,今年择校生将为11593人。据悉,择校生录取将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学校统招生录取线下100分,各高中学校的线下录取分数在录取方案中确定。
各高中学校可招收10%以内的特长生
各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0%以内的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参加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并获六级以上合格证书者,相同专业可免予测试;对于有特殊才能或潜能但无实证性材料的学生,高中学校应提供考生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特长生录取的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学校统招生录取线下100分。
市级规范化学校择校费不超过7600元
收费标准:省级规范化学校不超过108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不超过7600元,其他高中不超过4900元。择校费原则上一次性缴纳,一次性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次缴费。择校生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今年,我市普通高招将实行一系列严格措施,遏制部分高中学校乱拉生源的现象,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准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不准在报纸、电视、校园网上刊登或播放招生广告;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普通高中招生班额以50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6人);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准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准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为由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有关当事人和校长要从严处理。
特殊考生将享受加或降总分优惠
今年的中考,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给予加分。凡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在考试管理系统中标注特殊考生标志,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一律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
加分或降低总分标准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经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持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报考加10分。
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
附:2013年临沂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