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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各福利院水电暖收费有优惠 今年8月起执行

2013年08月04日 09:11 作者:杨帆 晓峰 滕君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日前,临沂市物价局联合市民政部门下发《关于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对全市社会福利场所实施价格扶持与优惠政策,自今年8月起执行。

      大众网临沂8月3日讯 (记者杨帆 通讯员晓峰 滕君) 日前,临沂市物价局联合市民政部门下发《关于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对全市社会福利场所实施价格扶持与优惠政策,自今年8月起执行。

      通知明确了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其中,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即每千瓦时0.555元。对生活用水、用气、用暖价格则分别按照当地居民价格执行;实行阶梯式价格的,按照不高于居民第二档阶梯价格执行,具体标准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确定。

      同时,规定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则按照住宅价格执行。同时,通知明确指出,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由社会福利场所与有关单位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价计费。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连繁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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