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临沂出台引智推广基地管理办法 命名有效期为五年

2013年09月15日 09:11 作者:唐丽丽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日前,临沂市出台《临沂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示范基地命名的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自动终止。示范基地在命名期内示范推广业绩突出、其引智成果尚有很大示范推广前景的,在命名有效期的第五年重新申报,经评审合格后重新命名。

        大众网临沂9月15日讯(记者 唐丽丽)日前,临沂市出台《临沂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示范基地命名的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自动终止。示范基地在命名期内示范推广业绩突出、其引智成果尚有很大示范推广前景的,在命名有效期的第五年重新申报,经评审合格后重新命名。

      《办法》规定,示范基地应具备有企事业法人执照或其他合法资质;有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以及较强的示范推广和市场开发能力;有2年以上示范推广业绩,所推广的成果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等条件。

      据介绍,申报时需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于评审当年630日前报送市人社部门。

      《办法》指出,命名期满重新申报未通过、连续2年年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被撤销命名的示范基地,有关县区或市直部门负责收回标牌,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此外,市财政给予每个新建示范基地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用于示范基地推广引智成果,所需资金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巧)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