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10月19日讯 (记者 刘遥)“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上学、乔迁新居等名义设宴席,收受除亲属外其他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日前,临沂市纪委发出《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节日礼品和津贴补贴等行为发出十条禁令。
中秋、国庆假期刚过,临沂市纪委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党员干部职工无视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而本次纠正“四风”问题,临沂市纪委“动真格”了。《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思想,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以组织处理等方式代替;该重处分的,不得以轻处分代替。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禁令一:
严禁违规购买和使用公车
公车私用不行,套牌更不行
《通知》对违规购买和使用公车行为要求严苛。严禁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务车辆;严禁将公务车辆登记挂靠在企业或个人名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使用公务车辆;除执行公务外,具有明显标识的执法车辆不得在住宅小区、酒店和娱乐场所停放;严禁公务车辆套用私车牌照或使用伪造牌照。
严格执行非工作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务车辆封存制度,除值班工作用车外,一律按规定入库停放。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企业、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不得在下属单位报销燃油、维修费用。
禁令二:
严禁公款吃喝
企业出资的联欢、抽奖不能参加
《通知》对公款吃喝明令禁止。提出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部门之间不得相互宴请;严禁公务接待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严禁在工作调动过程中,以迎送为由互相宴请。
禁令三:
严禁公款送礼
领导家属也不得收受礼品
《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赠送、互送土特产、现金、有价证券、会员卡等;严禁接受服务对象、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
禁令四: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奖金福利不能滥发
《通知》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实物用品;严禁节日、年终突击花钱;严禁用公款参与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开展发放奖金、实物的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禁令五:
严禁公款旅游
打着考察名义的旅游被禁
近年来,全国各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假借考察名义外出旅游的报道屡见报端,影响了政府公信力。《通知》对公款旅游提出要求,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拓展训练、招商参展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不得用公款参加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各种培训活动。
禁令六:
严禁违规建设办公楼
和参与集资建房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或利用职权影响,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团购”等名义变相搞集资建房。
禁令七:
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得酗酒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日午间和值班期间饮酒;严禁着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禁令八:
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借别人名义办企业也不行
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得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领取报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离职或退休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禁令九: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
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得摆阔气、讲排场、大办宴席;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企业、下属单位人员参加;不得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上学、乔迁新居等名义设宴席,收受除亲属外其他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得在婚丧等事宜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禁令十:
严格工作纪律
上班时间禁止打牌、玩游戏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或设卡刁难;不得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在工作时间禁止打牌、看电影、玩游戏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