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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保护岸堤水库水源地有了“硬杠杠”

2013年10月22日 08:04 作者:吴慧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加强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临沂将更有章可循。日前,临沂市政府批准了《关于加强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责任分工,集各个部门合力,确保市民“大水缸”安全。
        大众网临沂10月22日讯(记者 吴慧)加强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临沂将更有章可循。日前,临沂市政府批准了《关于加强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责任分工,集各个部门合力,确保市民“大水缸”安全。

      《意见》中指出,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蒙阴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蒙阴县应将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强化推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落实水源地保护各项管理规定,开展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加强环保宣传,提高保护区群众自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控制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养殖,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开展退耕还湿、退耕还林;依法对保护区内的污染单位(项目)采取治理、停业、关闭等措施;合理调整和优化保护区内居民点布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抓好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与管理;每年向市政府报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

      《意见》中还对于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先审批蒙阴县水源地保护区外的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蒙阴县、沂水县申报保护区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国家补助资金项目。

      临沂市公安局负责协调落实在G205大庙桥、S335跨云蒙湖大桥及马家良大桥两侧安装限速标志及超速抓拍设施,对违章行驶车辆实施处罚。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优先安排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优先支持蒙阴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污泥处置等项目建设。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岸堤水库实施总量控制;开展岸堤水库水环境监测和年度环境状况技术评估,定期通报水环境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应急系统,指导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指导蒙阴县开展保护区内的各项环境管理、湿地建设、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争取各级环境保护类项目补助资金;配合沂水县、蒙阴县制作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地理界限坐标红线图、表。

      临沂市林业局、临沂市畜牧局等单位也均有具体的职责分工,确保临沂大水缸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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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岸堤水库(又称云蒙湖)是临沂市城区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改善岸堤水库水质,降低水污染事故风险,保障城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确保水源保护区内的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保护区的界限和保护目标

      《意见》中明确了保护区的界限和保护目标,2010年,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对《临沂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了批复,明确了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含准保护区)。蒙阴县应根据该方案制作岸堤水库保护区地理界限坐标红线图、表,报市政府备案,并作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行政审批的依据。

      岸堤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Ⅲ类标准。

      保护区内的环境管理

      岸堤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非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蒙阴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已建成的穿越一级保护区的道路、桥梁等应设立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标志,严禁运输危险品车辆通过水源保护区;对穿越一级保护区的道路、桥梁,应落实保障安全通行的措施,桥梁两侧应设置遮挡防侧翻设施和雨水或遗漏液收集系统,以避免车辆遗撒、事故等产生的桥面污染物污染水体。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于保护区内的,其排放标准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并应在排污口下游建设深度处理工程;一级保护区内的深度处理工程出水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二级保护区内的深度处理工程出水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

      岸堤水库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外、日排废水量100立方米以上(含)的建设项目。已建成但未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建设项目,其外排水质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由所在县人民政府责令搬迁、关闭或拆除。

      保护区内的生态修复与保护

      岸堤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开展使用农药、化肥等方式的农业生产活动和围湖造田行为。岸堤水库176米高程水位线以下(含)的库滨带浅水区域应结合岸堤水库扩容工程,采取退耕还湿等措施,逐步增加库滨带水生植物覆盖面积,科学放流净水鱼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176米高程水位线以上的区域应采取退耕还林措施,逐步提高环库森林覆盖率。

      岸堤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限制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并限制使用化学农药、速效肥料等方式进行作业,应选取生物农药、缓释肥、控释肥等无(低)毒、无(低)污染的方式进行作业;鼓励退耕还林,逐步增加环库森林覆盖面积。

      区域生态补偿与考核机制

      建立区域生态补偿与考核机制,保障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临沂市政府自2014年起,每年按3500万元规模安排蒙阴县岸堤水库水源地补偿资金,纳入财政体制专项结算,同时建立补偿递增机制,3年内达到5000万元规模,其中现行水价中的城市供水原水费用于蒙阴县水源地补偿费用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同时,将岸堤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工作考核。

      蒙阴县应建立区域经济发展生态补偿与考核机制,鼓励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乡镇,将涉水污染物排放的投资项目向非保护区内的乡镇转移。

      相关链接

      云蒙湖

      云蒙湖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城东15公里,原名岸堤水库,始建于1959年,它占地4200公项,蓄水7.82亿立方米,坝高29.8米,坝长1665米,流域面积160公顷,灌溉面积10.7万公顷,每年平均向下游供水3.79亿立方米,为山东省第二大人工湖。1996年和2010年,临沂市政府先后投资建设临沂城一期、二期引水工程,两期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达38万立方米,成为了临沂城及周边区域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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