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1月12日讯(记者 付茜 实习生 陆秋蒙)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扎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力争取在“代表山东省接受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临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2014年临沂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迎查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条主线,全面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结合《<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全力整治各类污染源,确保跨省界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在80%以上;扎实推进《规划》内治污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率100%并正常发挥效益;深入开展中心城区水质保障攻坚战,确保城区河道水清岸绿;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水污染防治总体水平。《方案》还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各县区责任分工,对各项迎查任务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
◎名词解读
重点河流“六个一律”
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方案解读
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辖区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
各县区要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企业,确保辖区内无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辖区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确定的标准, 2014年度达标率不低于80%。
各县区至少打造2个亮点工程,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5%以上
各县区负责完成辖区内《临沂市<规划>内治污项目建设任务表》、《临沂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任务表》确定的任务,至少打造2个亮点工程;按标准要求完成环境保护机构基础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防土小污染企业反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点源(含畜禽养殖场)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全面排查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任务。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确保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完善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确保出水达标;妥善处置污泥。
至少打造2处示范畜禽养殖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规范化养殖
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积极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依法清理取缔规划养殖范围外的畜禽养殖场(棚、舍),综合整治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小区建设,至少打造2处示范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清理河、湖、水库非法养鱼网箱
清理河、湖、水库非法养鱼网箱,实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完善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按照规范化要求完善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治污工程项目档案;完善环保设施、在线监测、人工监测、污泥处置等相关运行记录;规范排污单位排污口等。
◎部门责任
临沂市园林局(滨河景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市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河道景观环境,完成沂河、祊河、柳青河景观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涑河、陷泥河、青龙河、南涑河、李公河的景观提升工作;合理调控中心城区的闸坝运行,保证河流生态水量。
临沂市住建委:督促、指导县区完成城区污水直排口排查与整治、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建设(包括管网配套项目、再生水利用工程、污泥厂外处置工程),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导县区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提高出水水质,确保达标排放;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临沂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迎查规范标准》。
临沂市水利局: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落实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清理工作;负责督促各县区对辖区内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合理调控闸坝运行,保证河流生态水量需求;根据环境安全防控需要,配合搞好应急闸坝建设,完善主要河流闸坝调控专项方案并做好水环境应急拦截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临沂市环保局:负责监管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或小区达标情况;负责河流断面水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建设临沂市智慧环保管理系统,完善市级环境应急指挥和监控平台,对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改造,全面提高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监管自动化水平;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保持打击违法排污高压态势;指导县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具体协调组织市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指挥机构日常工作;配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各项迎查相关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临沂市“十二五”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人工湿地)迎查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