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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14条跨区主干道归市管

2014年02月11日 08:57 作者:刘遥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临沂市区道路人行道停车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由市城管局委托市公安局行使。14条跨区重要主干路划为市级直管。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临沂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对现有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涉及市区道路、桥梁、防洪排涝设施、照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面景观、道路人行道停车和停车场管理等各个方面。

       大众网临沂2月11日讯(记者 刘遥) 临沂市区道路人行道停车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由市城管局委托市公安局行使。14条跨区重要主干路划为市级直管。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临沂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对现有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涉及市区道路、桥梁、防洪排涝设施、照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面景观、道路人行道停车和停车场管理等各个方面。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临沂城市规模快速扩张,据了解,目前建成区面积和城区人口均比2003年翻了一番,分别达到200平方公里和200万人。为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新要求,构建“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格局,临沂市日前对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

      据悉,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实行市、区分级负责;跨区重要主干路、环路、快速路、城市重要出入口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由市级负责建设、管理;北城新区市政设施由市级负责建设、管理;城市重要河道由市级负责整治、管理。跨区道路建设、重要河道整治涉及的房屋土地征收工作根据行政区划由各区负责。

      根据《通知》要求,市级具体负责祊河路等14条跨区重要主干路、温泉路(沃尔沃路)等9条快速路、京沪高速公路2个重要出入口连接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沂河(长春路-南外环)、祊河(长春路-入沂河口)、涑河(临西十三路-入沂河口)、青龙河(涑河南岸-武河湿地)、柳青河(长春路-入沂河口)、陷泥河(涑河南岸-武河湿地)、南涑河(涑河南岸-南外环)、李公河(长春路-入沂河口)等城市重要河道的整治、管理,其中南涑河、李公河整治完毕后,移交至相关区管理。

      另外,北城新区北至长春路(包括长春路)、东至沂河西岸(包括沂河西岸)、南至祊河路(包括祊河路)、西至祊河东岸(包括祊河东岸)范围内全部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兰山区主城区内的排水设施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的维护管理等均由市级具体负责。

      体制调整方面,市级住建、城管、园林等部门对城区主要道路、大型桥梁、道路照明、园林绿地、河道闸坝各司其职。例如,滨河景区内的有关道路、桥梁、排水、道路照明设施由市住建委负责维护管理;沂河、祊河、涑河、青龙河、陷泥河、柳青河河道景观照明及凤凰广场、沂蒙精神广场景观照明,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滨河路、祊河路、涑河北街、涑河南街、柳青河两岸道路、陷泥河两岸道路环境卫生则由市园林局负责维护管理。

      在市区道路人行道停车、停车场管理方面,“五区”行政区划内的道路人行道停车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由市城管局委托市公安局行使;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行政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孔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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