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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公租房廉租房年内并轨 取消户籍限制

2014年02月12日 09:45 作者:孔红星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山东省《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我市房产部门表示,将根据省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确保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工作顺利进行。
       大众网临沂2月12日讯(见习记者 孔红星)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山东省《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我市房产部门表示,将根据省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确保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工作顺利进行。
      1、临沂市首个公租房小区一期已验收
      据了解,临沂市首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怡景锦河苑一期,已经在去年12月份验收完毕,项目位于北城新区蒙山大道北段和武汉路交会处,是由市政府批准,临沂市房产经营开发公司承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怡景锦河苑一期的8栋居民楼已验收完毕,可提供公共租赁住房736套,满足2600人的居住需求。
      2、公租房廉租房年内并轨
      临沂市房产部门表示,2014年全市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将并轨运行,年底前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运营管理,还将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实现同城待遇。
      据了解,在经济适用房逐步淡出保障性住房市场后,以公租房、廉租房为主的租赁型住房已成为城市中低收入者实现“住房梦”的主要途径。
      3、60平方米以下,满足基本住房需要
      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后,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住房需要。
      目前,临沂市的廉租房每套的面积基本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保障内面积的租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元钱收取;公租房每套基本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每月的租金一般是根据周边房屋的租赁价格,制定出相对优惠的租金。
      4、户籍限制取消实现同城待遇
      公共租赁住房新政策在我市的实施细则出台后,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将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并对申请者取消户籍限制,统一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
      目前,临沂市现行的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制度中,对申请者户籍所在地有一定限制。
      户口在建城区内的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而外来户口只可以申请公租房,廉租房不能申请,新政策实施后将会改变这一现状,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也将实现与建城区市民同样的公共租赁住房待遇。
      5、公共租赁住房将动态调整租金
      临沂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制定,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
      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将根据承租对象的住房和经济状况等分类确定租金标准,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或补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将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可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6、今年计划建设公租房5000套
      2014年,临沂市将继续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初步拟定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1000户,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过去的一年中,临沂全市有1292户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了“住有所居”。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2648套(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2675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343户,发放补贴租金334.86万元,已通过电脑摇号分配保障房1292套,保障性住房正成为许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重要渠道。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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