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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男子酒驾打盹撞死行人 被依法刑拘

2014年02月17日 08:16 作者:孔红星 鞠晓 陆永文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近日,在临沂河东区境内一男子酒后驾驶时打盹,与前方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死亡,对该男子酒精检测为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

    事故现场
      大众网临沂2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鞠晓 陆永文近日,在临沂河东区境内一男子酒后驾驶时打盹,与前方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死亡,对该男子酒精检测为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
      1月16日21时10许,河东交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滨河东路安居小区路段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查,此时摩托车驾驶人确认已经死亡,现场一辆鲁Q20XX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撞在一辆“米威奇”两轮摩托车后部,摩托车被撞成站立姿势,事故后肇事者刘某打电话报警并留在事故现场。
      此时,民警闻到刘某满身酒气,询问之下,刘某交代,当晚他与几个朋友晚饭时喝了三瓶半啤酒,随后驾车回家,当车辆行驶到滨河东路安居小区路段时因酒后打盹,没观察前方情况,突然听见一声巨响,刘某才意识到自己撞车了。
      据民警调查,死者朱某,五十多岁,在饭店工作,当晚朱某下班后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因为刘某的酒后驾驶行为,他再也没能回去。
      河东交警对刘某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6 mg/ml,系醉酒驾驶,刘某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
      刘某将会为他酒后驾驶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而无辜的朱某却失去性命,一个家庭因此破碎。方向盘握在手里,就关乎着自己和他人的性命,杜绝酒后驾驶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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