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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渣土车轮沾泥土驶出工地 重罚20000元

2014年02月27日 08:48 作者:孔红星 石磊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2月24日早7∶00,临沂市城管局滨河景区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在早高峰巡查时,发现祊河北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北有路面污染。

      

     

        大众网临沂2月27日讯(见习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石磊) 2月24日早7∶00,临沂市城管局滨河景区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在早高峰巡查时,发现祊河北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北有路面污染。

      经现场勘查,该处污染是某施工单位进行土方外运时未启用车辆清洗设备对车轮进行冲洗驶出施工土地,车轮沾带泥土所致,污染面积100余平方米。执法人员立即叫来该工地负责人共同勘验了现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对路面立即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原貌,同时拟进行立案处罚。

      在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该工地负责人立即调来10名保洁工人进行清理,执法人员及时协调一辆洒水车帮助冲洗。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该路面污染被清理完毕。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没有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存在疏忽,没有按要求对进出工地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导致此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保证不再发生此类行为,愿意接受依法处理。

      因执法人员前期已对该工地进行了宣传告知,要求严格遵守中心城区扬尘治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工地无扬尘污染,其行为是明知故犯。该公司该违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其第四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做出拟处罚款20000元的最高额处罚决定。该工地负责人为一时疏忽付出惨重的代价。     

      据了解,这是滨河景区执法大队做出的首起因车辆沾带泥土污染路面最高额处罚的行政处罚案件,极大地震慑了渣土污染行为。下一步,滨河大队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渣土违规行为坚决查处,高额处罚。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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