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这源于去年年底《公司法》的修改。临沂市工商部门通过新老扶持政策“无缝对接”,实现了“36条”扶持意见与新规的平顺过渡,临沂新近注册企业实现了提前享受实惠。
据了解,为支持本地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临沂市工商部门继2012年推出“无障碍”准入,100万内资企业“零首付”注册,以及“低成本”创业、“零收费”登记等扶持政策后,2013年8月又推出了力度更大的“36条”,将“零首付”门槛调高至200万元。借力上述优惠政策,临沂市企业已提前享受一定时限里的“零资金”便利。
28日,随着“低门槛”新政实施在即,记者咨询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获悉,自国务院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新举措一经传出,他们就着手进行预研,现在根据总局及省局相关规定,已有了新老扶持政策平顺过渡的操作方法。
“按照我市工商部门从2013年8月起实施的‘36条’规定,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内的内资企业,可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而只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可,余额则可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也就是说,按照‘36条’享受‘零首付’便利的企业,在注册的前3个月可不用掏一分钱的注册资本。”工商部门负责企业注册的工作人员说,3月1日起,新《公司法》和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新规将正式施行,除相关法规要求仍执行实缴制的27类行业外,我市自2013年12月以后申请“零首付”注册的企业,在修改公司章程中出资期限、金额等条款,并报工商注册部门备案后,可以平顺地过度到认缴登记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低门槛”时代,省去以往验资等诸多麻烦。
新版营业执照版式将统一“面孔” 旧版最迟2015年2月28日退市
《公司法》修改后,新版营业执照版式将统一为一种,设有正本和副本。除印制有国徽、边框、标题等传统内容外,还将印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二维码等新内容。新版营业执照自3月1日起启用,旧版最迟2015年2月28日退市。
据了解,新版营业执照对原版执照记载事项名称进行了调整,将事项相同的归并为一种格式,共分为8种,用英文大字字母代表,即A格式适用公司法人,B格式适用非公司企业法人,C格式适用合伙企业,D格式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E格式适用个人独资企业,F格式适用个体工商户,G格式适用内资非法人企业、内资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内资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H格式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
在新版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内容中,“经营范围”取消“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记载,但经营项目中应当括号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类型”一项按照工商总局2013年8月1日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基础代码集·市场主体类型代码表》中的市场主体类型名称记载。
自2014年3月1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由各地视已印制执照的存量情况,确定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
记者杨帆 通讯员宋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