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土为安”一直是中国的传统观念,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越来越紧俏,一些人选择用村民承包的荒山,整理后用来作墓地。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承包来的土地用于私建墓地不受法律保护,很可能花的钱打了水漂。
曾经的瘠田,如今成了风水宝地
距离沂南县城西北不远处,有一个村落,蜿蜒的汶河顺着村边的公路流过,在村子东侧,有一座被当地人称为东山的丘陵。
东山的土地贫瘠,小麦、水稻等对土壤要求高的作物,在这里是不能保证产量的,许多村民们只好选择把“吃苦耐劳”的红薯种在这里。
要说这块地在村民们的心里有什么印象的话,那就是这地不适合种庄稼。然而,不只从何时起,这块瘠田却成了一块“宝地”,前来承包荒山的人趋之如骛。村民还会不时见到有陌生人来,还有人拿着罗盘来回查看。
这块地为啥这样吸引人?记者在村民口中得到这样的说法,此处背靠着东山,面朝汶河,按照风水来说,建坟要选背山靠水之处,坟建在高处,墓穴挖得深一些。如此一来,坟在高处,地势开阔,明堂清亮,是好墓地的不二之选。
种红薯的收入不高,前来承包的人给出的价格也比较诱人,有的村民便将地包了出去,东山上开始渐渐出现一些坟头,这块风水宝地“火”了。
2日上午,记者来到东山,只见这里正由几十人在忙碌施工。记者上前打听,原来这块几十亩大的地已经被沂南县城一个社区买了下来,用作该村的集体墓地。
之后,记者又来到山下,和一名住在附近的村民聊了起来。村民告诉记者,东山上的地应该卖得差不多了,“再想找合适的地方基本不可能了,从几年前就开始有人来买墓地,你才来买,哪还能买得到。”这名村民指着山顶处告诉记者,“看到那里没有,前些天还有人雇了挖掘机,把那里整理了。“
在村里,一名在东山有地的村民告诉记者,自己的那块地已经被村里集体承包出去了,至于村里多少钱包出去的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这块地向外包了16年,每年她可以领到每亩地600元的补偿。
“既然包出去给人家当墓地了,那这地也就永远也回不到俺手里了,你想想,人家把人埋在那里,以后就算承包期到了,咱也不能让人家把墓地搬走吧。“这名村民对此也颇有些无奈。
到底合不合法,承包人也担心
最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很多人都开始为墓地犯愁。该如何安置这些坟墓,成了摆在很多人面前的一个难题。
有些人选择将墓葬迁到公墓,也有些人选择到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购买墓地,还有的则在一些偏远地区包下土地后用作墓地……这其中,到比较偏远的地区承包土地用作墓地,成了很多人的首选。
南坛社区的王先生,在前些年的时候,就和其他几名村邻,在河东区的一个村子承包了一座荒山,用来当做其家族的墓地。
记者在沂南县青驼镇某村采访时,一名村民告诉记者,最近今年,有不少城里人来打听,想承包荒山用作墓地,他表示,和土地所有人以及村集体协商一致后,就可将地包下来。
柳青街道办事处多数社区的墓地,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外迁,其中一个社区经由集体联系,其墓地移至沂南县一个乡镇。
短时间来看,墓地应该不会再有搬迁之忧,不过村民们却对此有一些看法。首先,到那里上坟,来回接近60公里,这在无形中给村民们增添了一些麻烦;其次,坟墓不在自己村里,距村子这么远,又没有人在那里照看,有人打上了坟墓的歪主意也不是没有可能。
一名村民在记者聊天的时候提到,村子里购买的墓地都是承包的,一般也就二三十年的承包期。于是,村民们也有了这样的担忧,在承包期到了以后,如果对方不愿意再对外承包了,亦或是到时承包价涨了,村里又不愿意再出钱了,又该怎么办?
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搬迁肯定又是在所难免的了。
此外,村民们还向记者提到了一个隐忧。“到下面乡村购买墓地到底合不合法,我们不知道,如果不合法,是不是还要将墓地迁走,之后我们又要将墓地迁到哪里?总得给祖先们一个栖身之所吧。“一名村民告诉记者。
承包土地用作墓地,不受法律保护
承包土地用来当做墓地到底合法姑且不说,市民们为什么不去选择合法的公墓呢?
这其中,有很多人认为,公墓的价格高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据市民李先生介绍,前两年,他在市区某公墓给奶奶购置了一块墓地,竟然花费了6万元,这让他难以接受,反过来,如果他花这个钱,在外面租一亩地的话,至少可以租个20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临沂鑫圣园公墓管理处总经理王秀楼,他告诉记者,其实很多市民对于商业性公墓的认识并不全面,这也是市民选择在外面包地用作墓地的主要原因。
“有些市民认为,花费多,公墓的使用期却只有短短20年,这是他们不愿意选择商业性公墓的一个原因。”王秀楼告诉记者,其实根据《公墓管理条例》,商业性公墓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国家民政部会为购买者发放《公墓证》,受法律保护,这20年只是说,20年内公墓管理方除了购买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20年之后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此外,王秀楼还表示,与个人承包土地用作墓地不同,商业性公墓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对土地进行规划,其土地用途就是墓地,这得到了政府的认可,是永久性的。而农村的土地都是耕地,其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改变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村民或者村集体手中承包土地用作墓地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在农村承包土地用作墓地这一问题我做过调研,在沂水县我就碰到了一起关于此事的纠纷,在该县西山,有一些人通过村主任承包土地用作墓地,但是村民们却不同意,导致埋好的坟墓被挖,最终只得将坟迁走。”王秀楼表示,如果出现纠纷,最终还是要由买地者埋单。
记者 胡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