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冬过后,春天的步伐紧凑,逐渐回暖的天气,让市民不断走出室内,参加到锻炼身体的大军中。广场舞不仅有益于跳舞人的身体健康,更能带来精神上的愉悦,伴随夜幕降临,在我市市区的公园以及各大广场上,广场舞爱好者的身影也逐渐多了起来。
广场舞一直以来备受争议,对于爱静的市民来说是困扰,但对于爱好跳舞者而言,却是健身首选。
天气热了广场舞火了,有人欢喜有人愁
10日,家住银雀尚城的王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社区东北角的城邦广场上有市民播放音响跳舞,更有演唱者飙歌,一个比一个声音高。“实在让人难以忍受,下班回家就想安安静静好好休息一下,没想到还要受噪音污染。”王女士说。
10日下午7点多,记者在城邦广场上看到,晚饭过后,人逐渐多了起来。几伙不同的广场舞爱好者在陆陆续续做着准备,每个队伍的舞曲各不相同。广场的另一端,几位准备唱歌的大妈也在试着音响。与王女士一样,家住银雀尚城的刘女士一家也深受其扰,“孩子今年马上要升高中了,想给他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都不容易。”在记者采访过程中,附近不少上班族以及喜欢安静的市民都对广场舞表现出不欢迎的态度。
“前些日子天气冷,雾霾严重,没法锻炼就一直窝在家里,现在天气暖和了,终于可以出来放松放松了。”在开元上城的广场上,热爱广场舞的张阿姨高兴地说,“春天鸟语花香,是个健身的好时节,每天过来跳跳舞锻炼锻炼,对于我们这些老年人来说有益无害。”
广场舞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
随着城市文化的发展,广场舞不断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由此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就在去年,曾有武汉一居民,不满广场舞噪音长期干扰,向跳舞的大妈泼污物;2013年,本报曾以《你劲歌热舞 我辗转反侧》为题对市人民广场跳舞晨练,声音过大影响到附近居民连续做了相关报道,但类似广场舞扰民事件,在多方管理协调之下都收效甚微。
4月1日,温州一则“26万高音炮还击广场舞大妈”新闻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广场舞的关注。
面对即将到来的夏天,广场舞爱好者日益增长的舞蹈热情和居民宁静生活环境需求的矛盾日益增长,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广场舞如何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执法过程中,积极与广场舞爱好者沟通,多采取劝导教育为主的方式”,市城管执法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对于广场舞爱好者跳舞所产生的噪音并未采取处罚措施,但经过劝说管理后收效也只是暂时的。”
夏天即将到来,在一定城市空间范围内,如何平衡广场舞爱好者与需要休息的市民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共享城市文化生活之乐,这是一个需要逐步探索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的是需要人们之间的相互理解,而非以噪制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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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去年,威海市城管局曾对广场舞音响采取“定时定点定量”的原则进行管理,为解决不同广场舞爱好者之间相互攀比增大自己的音响音量,设置共用音箱,并展开广场舞队伍登记制度,将责任落实到责任人;
5网上一则《济南大妈戴耳机跳广场舞走红 引发全国效仿》,没有伴奏音乐,大晚上的看大妈们手舞足蹈的有几分怪异,但这丝毫不影响大妈们的心情;
5新华网曾经对长沙市广场舞噪音治理做了相关报道《长沙探索化解广场舞扰民之道 四种方式可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