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临沂六县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14年08月01日 08:22:00 作者:周广聪 来源:大众网-鲁南商报
  7月31日,临沂市医改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我省深化医改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此外,将进一步深化补偿机制的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的价格,强化医院成本核算,加强人事、药品保障,深化诊疗等制度的改革,加快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

      7月31日,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10月1日前,被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沂水、莒南、郯城、兰陵、平邑、沂南六县区将全部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县的试点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药价降价幅度至少15%。

      今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名单,包括临沂市沂水县、郯城县、莒南县、兰陵县在内的我省43个县被列入试点。7月30日,记者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试点县名单在国家确定名单基础上增加至54个,临沂市增加了平邑、沂南两县区。

      按照要求,9月30日前,六县区的试点医院全部启动综合改革,10月1日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实际减少的收入,80%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政府补偿标准不低于实际损失的10%,其余通过强化医院成本核算、推进精细化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等化解。

      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要提高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价格,但要降低检查等项目的价格。为防止调整服务费后再次加重患者负担,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费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各试点县的县级医院要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并提高基本药物比例。

      7月31日,临沂市医改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我省深化医改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此外,将进一步深化补偿机制的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的价格,强化医院成本核算,加强人事、药品保障,深化诊疗等制度的改革,加快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

      县内就诊率近九成患者住院费降两成

      2012年12月31日零时起,作为首批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费县正式启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费县人民医院、费县中医医院等4家县级医院率先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

      对于被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临沂六县来说,费县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经验值得各县区借鉴。记者了解到,运行1年多来,费县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初步实现了改革目标,公立医院逐步回归公益性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缓解。

      补偿 八成靠服务收费,两成由政府“兜底”

      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以药补医”补偿机制,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目的之一。取消药品加成后,改革的医院减少的收入,80%的部分要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记者了解到,费县以2011年药品收支情况作为药品零差率补助的测算依据,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摸底测算:2011年,费县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收入1.08亿元,药品实际差价4121万元,按照15%的合理差价计算为1630万元。

      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费县对试点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经临沂市物价局审批,护理费整体提高25%,手术费提高30%,门诊、住院诊疗类收费提高20%,中医诊疗类收费提高50%,共调整4大类、4843项收费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没有增加患者看病的负担。

      除80%部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外,剩余20%部分则由政府“兜底”。统计显示,2013年,中央及省医改专项补助资金400万元、县级政府药品零差率补助330万元,经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考核后,已全部补助到位。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