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临沂新闻

临沂撤地设市20周年:打造一座幸福城

2014年12月18日 07:24:00 作者:唐丽丽 庄成 来源:大众网-沂蒙晚报
12月17日是一个平凡而又特殊的日子。20年前的今天,临沂撤地设市,迎来了新的里程碑,也揭开了发展新篇章。二十载峥嵘岁月,二十载光辉历程。翻开20年的岁月,一个又一个变化书写着临沂的城市奇迹。

       12月17日是一个平凡而又特殊的日子。20年前的今天,临沂撤地设市,迎来了新的里程碑,也揭开了发展新篇章。二十载峥嵘岁月,二十载光辉历程。翻开20年的岁月,一个又一个变化书写着临沂的城市奇迹。

      1994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临沂地区和县级临沂市,设立地级临沂市,原行政区域分设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均为县级)。临沂市辖3个市区并郯城、苍山、莒南、沂水、沂南、平邑、费县、蒙阴、临沭9个县。1994年底,全市人口总计已有1704274人。

      一年的时间,临沂的发展就验证了撤地设市的成效。1995年,临沂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310亿元,比上年增长 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0亿元,增长14.6%;第二产业增加值128亿元,增长20.9%;第三产业增加值92亿元,增长15.4%。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351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90元,比上年增加391元。也就在这一年,临沂在全国18个连片贫困地区中率先实现整体脱贫。

      从此,临沂经济和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2000年各项指标达到小康,2004年经济总量突破1000亿元,2007年经济总量达到1660多亿元,实现了在全国革命老区率先发展。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15.5亿元,城镇化率达到48%……

      时光飞转,而今的临沂人口达1000多万,土地面积17191.21平方公里,辖9县3区3个开发区,157个乡镇办事处。成为全省人口和面积最大的地级市。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达2740.2亿元,增长10.1%。

      撤地设市20年来,一条条道路纵横贯通、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河底隧道、雕塑公园、临沂大剧院等标志性建筑遍布城市各处。昔日荒凉落后的城乡接合部,如今建成了充满现代化气息的北城新区;原来已经闲置的一个小机场,即将成为临空经济区……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浙商最具投资潜力城市、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潜力的中国城市、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商贸物流城、滨水生态城、历史文化名城……一张张的城市名片吸引了世界的瞩目。

      城水相依,美丽宜居,20载光阴打造一座幸福城。如今,不论是行走在滨河两岸、置身于闹市之中;还是穿过白天熙熙攘攘的物流市场、看着夜晚流光溢彩的霓虹灯,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都感受着它的生机勃勃和“藏”在城市每个角落的幸福。

      临沂撤地设市20年大事记(1994年-2014年) 

      ●1994年12月17日,撤销临沂地区和县级临沂市,设立地级临沂市。

      ●1995年,临沂在全国18个连片贫困地区中率先实现整体脱贫。

      ●2000年,临沂人民广场开工建设。

      ●2003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

      ●2004年9月,临沂市最大的城建工程——滨河大道工程举行开工典礼,大美临沂的建设序幕由此拉开。

      ●2007年,临沂被中科院评为“2007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十大城市”,并获评福布斯“2007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

      ●2008年,临沂市被授予“中国地热城”、“中国书法名城”、“中国市场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

      ●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临沂师范学院正式更名为临沂大学。

      ●2011年,荣获中国最高城市称号“全国文明城市”。

      ●2012年,临沂成为中国首个水生态文明城市。

      ●2013年,临沂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均获全国地级城市第一名。跻身新二线城市,并被联合国确定为“绿色工业平台”。

      ●2014年,临沂市“西部隆起”初步形成完整规划体系。同时,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记者唐丽丽 庄成)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