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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查实后最高可奖3万元

2015年04月29日 10:59:00 作者:李龙 来源:大众网
由临沂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临沂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将于2015年5月1日起生效。根据该规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形式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也可以匿名举报。举报经查实,根据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30000元奖励。

      大众网临沂4月29日讯(记者 李龙)由临沂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临沂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将于2015年5月1日起生效。根据该规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形式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也可以匿名举报。举报经查实,根据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30000元奖励。

      据了解,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属地管理和首问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环保(分)局依照职责组织实施。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市民,应当首先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举报;对于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市环保局举报。

      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及时登记并依法受理。经初步审查不属本部门管辖或不属于有奖举报范围的,应当及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依据该规定迅速调查处理。环保部门受理公众举报并予以调查、核实处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公众举报查处结果和是否符合奖励条件通知举报人。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形式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也可以匿名举报。匿名举报人可编写一组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受理部门,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信函举报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有奖举报”字样。网络举报需在临沂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中的“监督举报”页面内填报有关信息。

      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时,举报人需要提供以下具体内容: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照片和录像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有奖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2345、12369

      临沂市环保局:7206150

      兰山环保分局:8118313

      罗庄环保分局:7105128

      河东环保分局:7117569

      高新区环保分局:7109071

      经济区环保分局:8800098

      临港区环保分局:7660096

      郯城县环保局:6221724

      兰陵县环保局:7335200

      沂水县环保局:2251442

      沂南县环保局:3221502

      平邑县环保局:2090708

      费县环保局:5221618

      蒙阴县环保局:7140189

      莒南县环保局:7229726

      临沭县环保局:6231259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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