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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袁兆亭二审被判四年

2015年07月17日 10:48:00 作者:李龙 来源:大众网
17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原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袁兆亭因滥用职权、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二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大众网临沂7月17日讯(记者 李龙)17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原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袁兆亭因滥用职权、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二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由莒南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袁兆亭滥用职权、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经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袁兆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决拘役三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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